首先你可以从从文本中明显的矛盾处入手,试看它们能否相互调和,大多数阐释者就是这样做的,他们给出自己认为充分的阐释,但却与其他阐释相左。这种典型的一家之言无法自立为唯一的真理之说。之后,你得看看逝是否有理由同时表述这两种看似冲突的观点——他是否有必要自相矛盾?譬如,马基雅维利有必要同时赞扬君主政体和共和政体。
这会让你理解为何真理具有颠覆性。倘若有一种政治真理既是谎言也不是谎言,因为它对应了真实的政治形势,那么,这个方面的真理想必集中在宗教范畴上。大多数人所信奉的宗教,哲学家可以通过理智来否定其真实性,但它对信奉者来说却是真理。因为它满足了人类的一些自然需求,哲学家不能简单地否定这些需求,而是应该去解决这些需求。因此,“显白”——也就是政治真理——与“隐微”其实相辅相成。哲学家并非坐拥隐微真理,居高临下,蔑视他人。他也需要一些显白真理来与大众为善,并保护自己,尤其是自己的自由。在此基础上,你可以做一些经验性的枚举工作。阿瑟·梅尔泽的新书《字里行间的哲学》通俗易懂地列举了很多采用这种“双重写作”(面向两种不同受众)手法的哲学家,其时间跨越了古代、中世纪和现代。也许其他文化中也有类似的手法。这还需要与拿捏分寸的策略相结合,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都对权重技巧有所了解,只不过哲学的机关精巧被发挥得淋漓尽致。
哲学家惯用某些特定的技巧。例如,他们将最为重要的内容置于中央,施特劳斯就强调了这种做法。大多数人在听演讲时,会认真聆听开头和结尾部分,中间却在打瞌睡。所以,可以在中间部分藏踪蹑迹地纳入你真正想表达的深意,以吸引那些能做到不打瞌睡的人。如果你把这条凝结成一种“拇指规则”一般的通行经验法则,作为稳如磐石的必要性,你便能始尝其味,在哲学家对你述说的话语中体察到真实的含义了。
此外,在柏拉图式的对话中,对话的行为也有着特殊的意义:对话者的陈述、作品中的行动和修辞,以及作品开头所谈及的内容。一般而言,书的开头部分都会有献词,或是某种序言。哲学家会通过它来传递一些意涵(但也许并非其全部意图),以及提示他所针对的双重受众。关键是要明白,如果仅通过密码学或科学方法就可理解“隐微写作”的含义,那么“隐微写作”也就无意义了。凡是强调必须以某一种方式去解读某事,或认定清单中的关键一项必须始终体现一种具体含义,或坚信某种言辞至少在那种语境下一定至关重要,必然徒劳无功。相反,解读隐微含义必须付出努力,而且必须是想象力方面的努力。例如,《格列佛游记》一章中有这样一个场景:格列佛来到了大人国,最令他反感的是只猴子。我恰好认为这猴子暗指的就是马基雅维利。这是我发挥想象力解读出来的:假冒人类的猴子用他的猴子食品——他书本中的知识——欺骗了格列佛。但倘若你让我证明这是唯一的正确阐释,恐怕我无法做到。
所以,“隐微主义”承认:疑窦与阐释俱来。其缺点即是导致荒诞的妄想,徒费光阴,甚至不配存在。但依我之见,妄想是“必要之恶”。但若说隐微手法允许你肆意解读,这绝非实情。这是因为,要确立一种阐释来应对一个理性的人对某一文本提出的一切问题,可谓难之又难。所以,只要人们同意阐释者充分发挥想象,认清作者想要同伸吭求索的读者产生共鸣、以求同情地理解他的做法,那么,隐微主义就不存在误导他人或被误导的很大风险。这种求索不仅需要天赋和某些特定的智识美德与能力,还要有一个预先认定的立场:一个看上去伟大的思想家不会轻易犯下明显错误。阿瑟·梅尔泽的书就很好地印证了这个假定,发现了很多哲学家正是如此言论。
李汉松等:《政治思想史对话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2年,第36-3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