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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古城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栾某某(女)在短视频平台公开发布烟花爆竹销售信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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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在其家中当场查获烟花爆竹40件。经查,栾某某在未取得任何合法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在家中存放烟花爆竹,并试图通过网络渠道销售。栾某某对其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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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栾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其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各环节均需取得专门资质。个人私自存放、销售烟花爆竹,不仅违法,更是对自己及他人安全的严重不负责任。
春节临近,安全第一!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相关线索,警民携手,共同筑牢节日安全防线,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
来源:谯城警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