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浙江灵云犀禾律师事务所发布一则律师声明:
浙江灵云犀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肖战工作室和肖战先生(以下合称“委托人”)的委托,就相关网络平台用户持续发布侮辱、诽谤委托人的不实内容,涉嫌侵犯委托人名誉权等合法权益之行为,特指派韩滟彬律师发布本律师声明。
依据委托人提供的材料,以及本所律师核实的情况,豆瓣用户“s*"(豆瓣ID:13*****13)、“豆友********dA”(豆瓣ID:27*****18)、“胡***果”(豆瓣ID:27*****79)、“豆友********0A"(豆瓣ID:26*****87)、“卡**K"(豆瓣ID:24*****00)、“碱*包”(豆瓣ID:20*****44);新浪微博用户“7************2(UID:70******03)"、“又******吧"(UID:77******10)、言***姐"(UID:53******78)、“香********版"(UID:77******20)、“又*****在”(UID:77******06)、“**” (UID:68******28)、“扫******队"(UID:69******80)、“榨****"(UID:58******65),"香********天" (UID:76******30),"香***辣-"(UID:70******99);知乎用户“懒*个”(知乎ID:lan********15)等网络用户在网络平台上持续发布侮辱、诽谤委托人的不实内容,引发重大网络舆情,致使委托人遭受大量的负面评价和攻击,已构成对委托人名誉权的严重侵害。
基于上述情况,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本所律师代表委托人严正声明如下:
1、严厉谴责一切针对委托人的侵权行为,本所律师己对涉嫌恶意捏造、传播不实信息并严重侵害委托人名誉权的网络用户,依法提起诉讼并将追责到底。
2、本所律师将对包括新浪微博、小红书、抖音、微信、豆瓣、知乎等在内的各网络平台中相关主体的侵权行为进行持续监测和取证。如相关网络用户在本声明发布后仍未删除已发布的侵权内容,或持续实施侵权行为的,本所律师将予以补充取证,并依法通过诉讼等方式严肃追责。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敦请广大网络用户审慎辨别网络信息,保持理性判断,不信谣不传谣,反对网络暴力,遏制不良网络风气,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据了解,该律师事务所位于杭州市萧山区,2025年11月成立。
来源 @浙江灵云犀禾律师事务所
编辑 高欣奕
审核 张倩 王晨郁
校对 陈震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