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变迁
越来越多人选择在外享用年夜饭
让团圆时刻少些忙碌、多些轻松
随着春节临近
年夜饭预订也迎来高峰期
不少消费者以为“预订成功便万事大吉”
殊不知,一顿年夜饭背后
可能暗藏诸多法律风险
不仅会搅乱新春团圆的温馨氛围
更可能让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
近日,多地消费者协会发布关于年夜饭消费的提示与典型案例,强调餐饮经营者应诚信经营,不得设置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消费者遇到侵权时,应勇敢说“不”,依法维权。
今天,请查收这份“年夜饭避坑维权指南”为你梳理各类消费风险、拆解维权要点,助你安心订、舒心吃,稳稳守住新春团圆的美好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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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夜饭”常见纠纷与应对攻略
1.“定金”vs“订金”,一字之差天壤之别,谨防钱款性质被 “误认”
消费者应首先明确“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一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订金:是一个习惯用语,并非法律概念,一般情况下不具有担保的功能,其法律后果具体要结合合同内容、交易习惯来确定。
当消费者与商家因年夜饭就餐形成餐饮服务合同时,消费者缴纳的“定金”就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法律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商家收取的定金数额不应超过餐饮服务合同总价款的20%,当商家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致使消费者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应当向消费者双倍返还定金;反之,若消费者违约,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值得注意的是,合同签订时或款项缴纳时应明确要求商家标注款项性质,如合同及收款凭证均未说明消费者缴纳款项的性质,则仅能视为预付款,“订金”及超出总餐费20%的定金部分,均被视为预付款,若商家违约仅会产生返还的法律后果,不能产生“定金”的法律效果。
2.提前在餐厅进行充卡储值,却被商家告知歇业,钱能要回吗?
答案是肯定可以的。消费者在商家处储值后,就与商家成立了预付式消费合同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退回预付款。若商家恶意停业、卷款跑路,涉嫌欺诈的,消费者可起诉要求惩罚性赔偿。
除此之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消费者的预付行为有特别保护:消费者享有法定的“七日冷静期”权利,在七日期限内若消费者未实际使用服务或消费商品,可以要求经营者全额退还预付款;如果已部分消费,则退款时应按约定方式核算已消费部分的价值并作相应扣除。
3.商家 “最终解释权”“不退不换”?—— 多为无效霸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中免除商家违约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属于无效“霸王条款”。
预订年夜饭的菜单内容属于餐饮服务合同的核心条款。在订立餐饮服务合同时,商家应向消费者提供明确反映具体食材、分量、价款菜单等,若套餐质量或服务不符合约定,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按约履行、退款或赔偿。如双方对于“时令价”等模糊约定,无法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的,商家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按通常市场及行业标准向消费者提供菜品服务、计算价款。如商家偷换食材、以次充好,可能构成欺诈的,消费者还可以要求“退一赔三”。
4.结账时被临时告知 “最低消费”,差价需要补吗?
对于事后告知需要增付到“最低消费”标准的,消费者有权拒绝支付。
2025年6月15日起施行的《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餐饮服务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商家在订立合同时,故意隐瞒“最低消费”等影响消费者决策的重要价格信息的,同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与第十条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对消费者不产生法律约束力,消费者均有权拒绝支付,同时可以拨打12315进行维权、投诉。
5.上桌的菜肴货不对版,商家解释说“图片仅供参考”,这样的解释能接受吗?
酒店用于宣传的菜单、宣传图均属于餐饮服务合同的一部分。消费者遇到“货不对版”的情形可以要求商家按照菜单、宣传图等约定提供菜品和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应保证商品或服务符合其明示的质量状况。菜品若被“偷梁换柱”,以次充好的行为将构成违约,还有可能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退一赔三”。
认准三点,判断年夜饭合同条款是否合法
1.费用透明:所有项目需明码标价、事先告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赋予消费者知情权。商家在消费者下单确认前,应将全部费用构成清晰、无歧义地告知消费者,包括:所有菜品的单价与规格、服务费、包间使用费、燃料附加费等任何可能产生的费用,并得到消费者的确认。
2.安排合理:特殊安排需合理有度、协商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对定金作出限制性规定。商家出于合理经营需要进行的特殊安排,如收取合理定金等,安排本身具备合理性,定金金额不超过订单总价的20%,且应在预订时明确告知,具备可协商性。
3.条款公平:合同内容须公平诚信、权责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定。
预订关键三步,从源头规避消费风险
1.坚持书面确认,留存有效证据
要求商家出具清晰的预订确认单或合同,明确写明:包间、桌号、具体菜品名称与价格、用餐起止时间、总费用及所有附加费用、预付款的性质(“定金”还是“订金”)及退还规则。菜单、宣传图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口头承诺务必落实到文字。
2.主动询问审查,警惕模糊表述
对于任何不清楚、有歧义的表述,要立即追问并落实。例如:“时价”菜品的具体价格区间是多少?“鲜活”水产如何保证?用餐时长从何时起算?留存协商询问的记录或要求商家将协商确认的内容补充进确认单。
3.“三步判断法”识别并拒绝不公条款
一看依据,是否提前明确告知;二看影响,是否对消费者明显不公;三看程序,是否可协商。若约定内容不合理,应当场、明确向商家提出异议,要求商家修改条款,并保留沟通记录。
四步走,依法维权不慌张
就餐时遇到不愉快的纠纷,确实会让人既扫兴又无奈。但别担心,只要保持冷静、依法维权,就能有效解决问题:
第一步:固定证据
妥善保管预订聊天记录、宣传页面截图、支付凭证等。对于就餐现场发现的问题,立即对菜品、环境、账单进行清晰拍照或录像,与商家沟通时可以进行完整录音。
第二步:理性沟通
首先与商家现场协商,明确指出其具体违约行为及法律依据,提出合理诉求(如按约履行、更换、退款等),并保留沟通记录。
第三步:维权投诉
若协商无果,立即拨打12315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在线投诉,详细陈述经过并上传全部证据,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
第四步:提起诉讼
如纠纷仍未解决,整理好全部证据材料(合同、凭证、视听资料、沟通记录、投诉回执等),自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愿每一份诚信经营
都能换来宾主尽欢
愿每一个家庭
都能在法律的温暖护航下
品尝最纯粹的团圆滋味
稳稳守护阖家欢乐的温馨时光
愿这份温暖与守护
随新春福气传递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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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护团圆
让美好常相伴
岁岁年年皆平安
来源:天平阳光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