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网购中药下肚丧命!直播间卖剧毒附子,平台和商家谁该担责?大家好,我是周兆成。
35岁男子直播间买“附片”,热水一泡直接喝,急性中毒抢救8天离世,这致命的“附片”,就是含剧毒乌头碱的附子,口服2毫克就可能致死,却被商家当普通农产品卖,平台全程放任不管!
先理清关键事实,受害者夏先生为降血糖,从直播间网购“四川江油附片”,没按规范煎煮就饮用,乌头碱没被降解导致中毒身亡。但这绝不是“受害者不懂”那么简单,核心是商家和平台的法律责任完全失守!
附子是《药品管理法》明确管控的“毒性药品”,必须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专业炮制后才能卖,还得显著标注致死风险。但涉事商家拿“初级农产品”当幌子逃避监管,只小字提“煮2小时”,压根没警示“剧毒致死”,之前呼和浩特,杨某无证销售中药饮片,最后被罚款430万元!更别说直播间若夸大“降糖神效”淡化毒性,宣传功效超出了药典规定的范围,还可能涉嫌销售假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当然,电商平台也跑不了连带责任。法律要求平台审核商家资质,尤其对毒性商品要重点监管。这起事件里平台失职,而最近正在风口上的某平台,刚因商品标签标识不规范,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1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核心原因就是,该平台未能有效履行平台主体责任,对入驻商家的资质审核与商品服务监管存在显著漏洞,导致平台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可能有人会说“是受害者自己不懂中药才出事”,但这绝不能成为商家和平台免责的理由。法律之所以严格管控毒性药品,就是因为其风险极高,普通人难以判断,这就要求经营者和平台必须尽到更高的注意义务,所以平台“责任转嫁”在法庭上根本站不住脚。
我是周兆成,做一名专业且有温度的律师,我们下期再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