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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 刘恪生 罗暄

近日,四川富顺。陶某与朋友聚会饮酒后驾车回家,没想到“冤家路窄”,竟然遇到交警查酒驾。慌乱之下,他弃车夺路而逃,最终在居民楼被交警挡获。经检测,陶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达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当晚,陶某酒后驾驶川GT50**小型汽车上道路行驶,行至富顺县釜江大道东段梅泽花园路口-猪市坝路口的位置时,看见前面有交警在查酒驾。

为逃避打击,心存侥幸的陶某下车后就往巷道内居民楼逃跑,奔至居民楼6楼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挡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测试,结果为112mg/100mL。民警将其带至富顺县人民医院依法采集陶某的血液,经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1.9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据悉,陶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公安机关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