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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山西某科技公司负责人反映,太原酒厂拖欠其80万元货款,去年12月21日,遭该厂董事长荣某锋上门殴打致伤。警方已对涉事董事长作出行政拘留3日及罚款300元的处罚。目前,太原酒厂及其控股股东太原市国资委尚未对此事作出正式回应。
根据山西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先生反映,自2022年起,其公司与太原酒厂建立合作关系,负责经销该厂酒类产品。合作至2025年6月,酒厂方面口头通知终止合作,张先生遂要求退还剩余货款约80万元,但对方一直拖欠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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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1日,太原酒厂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荣某锋带领多人前往张先生公司所在地,双方发生冲突。期间,荣某锋挥拳殴打张先生头部,致其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随后对此立案调查,并依法对荣某锋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300元的处罚。
张先生称,就在他被打伤的前一天,他曾前往太原酒厂试图讨要被拖欠的货款,“(被打)前一天上午,我去酒厂去跟他要钱,我说这笔钱你得给我,你再不给我,我就找上级部门反映这个问题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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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太原酒厂成立于1950年,是太原市唯一的中华老字号白酒酿造国有企业,由太原市国资委全资控股。1月26日上午,记者就此事件联系荣某锋本人,其拒绝回应;太原市国资委相关工作人员则表示已获悉情况,将作进一步回复。截至发稿,尚未得到后续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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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太原酒厂官网
来 源:新黄河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小编:路小畅 审核:舒克 监制: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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