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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

维护区域生态平衡

近日

孝南区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

通告详情

自2026年1月22日起

全区行政区全域划定为

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

实行全年禁猎

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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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孝南区野生鸟类、兽类等陆生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显著增加,活动范围逐渐延伸至城区公园、河岸绿地乃至居民生活区。朱湖国家湿地公园更是成为候鸟迁徙的重要驿站和野生动物栖息繁育的“天堂”。监测数据显示,朱湖湿地常年栖息野生鸟类超10万只,已记录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7种(包括彩鹮、黑鹳、青头潜鸭等),国家二级保护鸟类20余种,生物多样性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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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野生动物分布范围扩大、活动频次增加的新形势,有效遏制非法猎捕行为,孝南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原有保护措施全面升级,正式实施全域、全时段、全覆盖禁猎。

据悉,禁猎对象涵盖所有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湖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以及《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物种。

凡在禁猎区、禁猎期内

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

由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

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孝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