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河北频道
1月15日,河北省沧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了沧州市扎实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的相关情况与成效。
近年来,沧州市持续健全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切实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截至2025年底,沧州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9.48万人,支出城乡低保资金4.66亿元;共有特困人员1.86万人,支出特困供养资金1.98亿元;救助临时困难群众776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324.2万元,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据悉,沧州市通过构建“政策引领—培训赋能—督导推动”闭环工作体系,高标准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在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方面,将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群体全部纳入信息平台,监测总人数达13.11万,并运用“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机制,全年累计核查数据3309万条,完成预警近1.1万人,实现对医疗自付费用过高、登记失业人口等四类低收入人口的常态检测与及时帮扶。
同时,沧州市积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兜底保障政策稳定,持续落实“单人保”“渐退期”等措施,并动态提高保障标准。目前,城乡低保年人均标准已分别提至10056元和7128元,城乡特困基本生活平均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3080元和9276元,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生活。通过定期排查,已及时将数百名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
此外,沧州市积极落实《河北省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将因医疗、教育等必要支出过大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家庭纳入保障范围,进一步织密了社会救助安全网。
下一步,沧州市将持续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增效民生工程,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优化审核确认程序,健全低保边缘家庭主动发现、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切实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张峻豪、扈广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