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本信息转自:远安党建
原标题:
【宜业在乡】远安县最新就业创业政策出炉!
创业不必去远方
家乡补贴真的香
近日
远安县最新版就业创业政策出炉
总有一条符合您的需求
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对象范围
返乡创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
(二)政策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享受条件
1.法定劳动年龄内;2.在县内初次办理注册登记,经营6个月及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含创业者本人)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毕业五年内)、返乡创业人员(注册5年内),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3.以上一次性创业补贴,不可重复申报。
(四)服务专员
县人社局 章赐瑾
(五)咨询电话
0717-3817816
创业担保贷款(个人)
(一)对象范围
①高校毕业生;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③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④返乡创业农民工;⑤脱贫人口;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⑦复员转业退役军人;⑧网络商户;⑨农村自主创业农民;⑩刑满释放人员。
(二)政策内容
在我县依法自主创业的(包括个体工商户),可申请30万元以内、合伙创业的可申请个人贷款总额度1.1倍且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三)享受条件
申请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法定劳动年龄内;2.在我县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开办公司或持有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没有其他未结清贷款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服务专员
县人社局 章赐瑾
(五)咨询电话
0717-3817816
省级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奖补
(一)对象范围
符合条件的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毕业生。
(二)政策内容
被认定为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的可给予5-5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
(三)享受条件
在宜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登记注册,可参与申报。
(四)服务专员
县人社局 章赐瑾
(五)咨询电话
0717-3817816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一)对象范围
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政策内容
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享受条件
申报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实现灵活就业且办理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2.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服务专员
县人社局 杨璐璐
(五)咨询电话
0717-3824895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一)对象范围
就业困难人员。
(二)政策内容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三)享受条件
申报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2.实现灵活就业并办理灵活就业登记;3.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服务专员
县人社局 杨璐璐
(五)咨询电话
0717-3824895
企业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
(一)对象范围
企业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二)政策内容
在远安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的企业新引进(全职工作)的毕业5年内、在远安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缴纳社保的,按照博士、硕士、本(专)科生,3年内每月发放1500元、1000元、500元的生活补贴。
(三)享受条件
申报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属于在远安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的企业新引进(2022年1月以后且为全职工作)的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2.在远安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3.按规定缴纳社保。
(四)服务专员
县人社局 杨璐璐
(五)咨询电话
0717-3824895
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一)对象范围
企业在岗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二)政策内容
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实施差异化补贴政策。依照国家职业标准,对技能等级认定中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均采取试卷方式进行评价的工种,按初级(五级)500元、中级(四级)700元、高级(三级)10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纳入年度全省重点产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指导目录的,补贴标准上浮30%,按初级(五级)1300元、中级(四级)1950元、高级(三级)26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其他符合条件的技能类工种,继续按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
(三)享受条件
1.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时不欠缴当月失业保险费;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能在OSTA网站或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查询到),且要确保证岗相适;3.申报时间在发证日期一年以内。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四)服务专员
县人社局 杨洋
(五)咨询电话
0717-3824895
失业保险金
(一)对象范围
按规定参保失业保险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
(二)政策内容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费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金。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享受条件
1.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四)服务专员
县人社局 杨洋
(五)咨询电话
0717-3824895
就业创业培训补贴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一)对象范围
处于未就业、灵活就业状态的下列人员: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失地农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等。
(二)政策内容
以上人员在全县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不少于42个课时的就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可享受200元-4000元/人的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三)服务专员
县人社局 夏兰
(四)咨询电话
0717-3811288
就业创业培训补贴
(创业培训补贴)
(一)对象范围
处于未就业、灵活就业状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失地农民)、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贫困家庭(包括低保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戒毒康复人员、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大学生、创业初期(领取营业执照3年内)创业者。
(二)政策内容
以上人员在全县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不少于24个课时的创业培训(GYB、SYB、IYB、EYB和网络创业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可享受300元-1800元/人的创业培训补贴。
(三)服务专员
县人社局 夏兰
(五)咨询电话
0717-3811288
就业创业培训补贴
(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
(一)对象范围
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中的农村学员﹑农村低保家庭成员﹑就业困难人员中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二)政策内容
对符合政策的人员参加培训(包括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项目制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等)期间,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我县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0天×培训天数。对非全天培训,按照1天6个课时计算生活费补助。
(三)享受条件
1.在全县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不少于42个课时的就业技能培训或不少于24个课时的创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2.培训期间生活费补助必须与培训补贴同时申请、同时享受。
(四)服务专员
县人社局 夏兰
(五)咨询电话
0717-3811288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一)对象范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政策内容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高校毕业生个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三)享受条件
申请者须满足以下条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服务专员
县人社局 文艳
(五)咨询电话
0717-3824895
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对象范围
毕业学年内的大中专毕业生。
(二)政策内容
对八类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三)享受条件
申报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2.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3.属于以下七类人员之一:①低保对象家庭;②零就业家庭;③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④特困人员;⑤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⑥成年孤儿;⑦烈属;⑧残疾人。
(四)服务专员
县人社局 文艳
(五)咨询电话
0717-3824895
一次性快递费补贴(企业)
(一)对象范围
从事互联网零售的法人企业。
(二)政策内容
对在本地年发货量达8万单、20万单、50万单及以上的电商企业,按照3万元、5万元和10万元标准进行快递费补贴。
(三)享受条件
注册登记在远安;以上政策条款,每个标准每家企业仅能享受一次。
(四)服务专员
县科技经信局 朱庆涛
(五)咨询电话
0717-3814986
一次性电商主体培育奖励(企业)
(一)对象范围
从事互联网零售的法人企业。
(二)政策内容
对认定的省级电商零售“头部企业”“瞪羚企业”“种子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批(保留)的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或数字商务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批(保留)的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或数字商务企业,支持申报省级促进市场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
(三)享受条件
注册登记在远安;以上政策条款,每个标准每家企业仅能享受一次。
(四)服务专员
县科技经信局 朱庆涛
(五)咨询电话
0717-3814986
一次性直播补贴(企业)
(一)对象范围
从事互联网零售的法人企业。
(二)政策内容
鼓励MCN机构落户远安,打造远安IP账号,对全新打造以宣传远安人、事、物为背景,粉丝量达10万且年直播销售额达100万的主体,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贴;粉丝量达20万且年直播销售额达200万的主体,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贴;对在县科技经信局报备,在本地从事实物销售直播账号,连续直播6个月且日均不低于4小时、直播销售额达10万的,给予每个直播账号6000元补贴。
(三)享受条件
注册登记在远安;以上政策条款,每个标准每家企业仅能享受一次。
(四)服务专员
县科技经信局 朱庆涛
(五)咨询电话
0717-3814986
支持进城自主创业
(一)对象范围
新购买商品房且租赁国有资产自主经营的人员
(二)政策内容
对新购买商品房且租赁国有资产自主经营的,租赁费按市场评估价的10%予以减免,减免期限为3年,经营满3年后一次性予以兑付。
(三)享受条件
新购买商品房且租赁国有资产自主经营。
(四)服务专员
县城发集团 王敏
(五)咨询电话
重点群体创业税费减免政策
(一)对象范围
①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脱贫人口;②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③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④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二)政策内容
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三)享受条件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
(四)服务专员
县税务局 屈勇杰 陈 颖
(五)咨询电话
0717-3828136 0717-3828111
素材来源:人社局、科技经信局、城发集团、税务局
排版/审核:远安坤哥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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