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几年,我们经常看到司法领域一个不公平的现象。
就是案件的一方闹上热搜之后,利用舆论的力量,往往可以获得有利的判决。
这给老百姓的印象,就是按闹分配,而不是依法办案。
但今天,我们看到一个截然相反的案例。出现了越闹,刑越重的现象。
这个案件在两个月前也曾经闹上过热搜,当时的新闻标题是【检察官父亲为儿伸冤,要求改判无罪】的舆论报道。
这个案件的犯罪事实还是非常恶劣的。案件的起因是一个刘姓的内科医生,他在2023年8月的时候,在网上结识了一个女孩。
然后在当年的9月21日,就在当地一个酒店与这个女孩发生了关系。
这名女孩是2009年10月份出生的,也就是说发生关系的时候,这个女孩距离14周岁还有一个月。
此外,根据警方的后续追查,这名刘姓医生早在2022年1月,就在网上结识了另外一个女孩。
这个女孩是2010年2月出生的,也就是说两人在网上结为好友的时候,这女孩还不满12周岁。
然后在当年的8月和次年的6月,这名刘姓医生和这个女孩,在当地酒店先后发生了三次关系。
从时间来看,两人第1次的时候,这名女孩只有12岁7个月。
如此触及人类底线的罪行,他还犯下数次之多,让全国大量网友喊出“死刑或阉割”的呼声。
不过这名刘姓医生的父亲,曾经是副检察长。
所以他父亲这次辞去检察官的身份,转而以律师的身份为儿子进行无罪辩护。
从案件一审和二审的庭审记录来看,这名曾经是检察官的父亲,主打的是“程序漏洞,证据瑕疵”。
因为受害人涉及未成年人,无法当庭作供,这名律师是以多次缺失同步录音录像等证据的缺失为由,来进行无罪辩护。
该案件,在刘姓男子犯案一年后,2024年8月江华县法院一审认定,刘姓男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
刘姓医生先后与两名不满14周岁幼女发生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一审判刑8年。
随后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上诉。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与诉讼体制,凡是犯罪嫌疑人依法提出上诉的,有【上诉不加刑】的铁律。
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与他的父亲依旧坚持自己无罪提出上诉,那么法院二审的话,最多是维持原判,或者是减刑,绝不会作加刑处理。
2025年8月,也就是一审又过一年之后,永州市中级法院对案件进行二审。
二审宣判,认定一审犯罪事实清楚,强奸罪名成立。
但是在二审宣判中提到,因为刘姓医生在犯案过程中“未采取强迫措施,没有造成严重伤害及恶劣影响”,因此8年的刑期不适当,最后改判刘姓医生有期徒刑6年。
也就是说经历过这对检察官父亲和医生儿子的上诉之后,二审法院已经将8年的刑期降到了6年。
但在此之后,这名刘姓医生的父亲再次提起申诉。
并且闹上了大官媒,引发全网关注。
于是在去年11月,永州市中级法院认定该案件申诉成立,符合再审立案的条件,决定在今年的1月14号,也就是今天进行再审的宣判。
一般二审已有定论的案件,确定重审的。绝大多数案件都会有“翻天覆地”的结果改变。
因此,此前网络舆论曾经猜测,会不会真的有“证据不足,改判无罪”的可能?或者是犯罪事实认定不清晰,判处缓刑之类
结果今天再审结果,让人大跌眼镜。
那就是永州市中级法院推翻了自己在去年8月出的二审判决,认定二审的这个6年刑期不恰当。
再审又恢复认定一审的刑期判决恰当,于是恢复判决刘姓医生刑期8年。
这个案件的基本事实比较清楚,说白了就是所谓的“网上约会,线下开房”。
只不过这名刘姓医生比较恶劣的是,多次开房选择的都是12周岁或者13周岁的幼女,这是他罪不可恕的地方。
而这个案例。在当前舆论影响司法的大背景下,它比较典型的特点是,这个案件从一审到二审。可以看出司法机关与犯罪嫌疑人之间。是有一定的沟通空间的。
那就是从一审的8年刑期,经过上诉之后,二审改判为6年刑期。
如果这位检察官父亲和医生儿子认识到自己“在网络上结交幼女,然后与幼女发生关系”的罪行确实应该认罪伏法,接受6年刑期,这个事儿就这样定了。
但是因为这位检察官父亲继续闹,继续申诉,闹上热搜,最后当地的法院还真的做出了再审的决定。
再审的结果。则是推翻了二审的判决,重新回到了一审更重的8年刑期。
这个案件最终给出的警示效果,就是越闹越申诉,最终认定的刑期反而越重!
如果只是正常的依法上诉的话,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那么二审认定的结果,比一审的刑期要轻,最终就是8年改6年,对于犯罪嫌疑人这一方是有利的。
但是正因为他检察官父亲继续闹,继续申诉,要求重审。
那么重审的话,是可以推翻二审结果的。
最后二审结果真的推翻了,但不是这位父亲所要求的无罪判决,反而是恢复了当初一审的8年刑期。
形成了,越闹判刑越重的司法结果。
我们希望这个案例能够被历史铭记,也不希望未来再有其他的【。按闹分配】的案例出现双标结果。
希望以后都能够按照这一套标准依法办案,而不是按闹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