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梦云)2026年1月9日上午,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廖某宇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廖某宇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现代快报记者联系了“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代理律师兰和,他表示庭审时受害人家属情绪很激动,按照庭前意愿,将会申请抗诉,按照程序规定五天之内提交抗诉申请。
2024年10月2日18时42分许,廖某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景德镇市昌江大道时,撞倒正在过马路的三名行人,造成三人死亡。其中,包括一名11个月大的婴儿。
2024年10月11日,景德镇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的《警情通报》显示,2024年10月2日18时42分许,廖某某(男,20岁)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昌江大道莱顿风情小区门口路段时,撞倒正在过马路的三名行人,造成胡某某当场死亡、王某某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胡某受伤经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
《警情通报》还载明,经勘察、检验鉴定,廖某某排除酒驾毒驾嫌疑,负事故全部责任。10月3日,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昌江大道莱顿风情小区门口路段,是胡女士儿子一家三口出车祸的地方,此前,现代快报记者采访受害者家属胡女士,她表示:“我们经常要走那条路,那是景德镇的主干道,车很多,我们走那条路都是肝肠寸断,想到儿子、儿媳、孙子在那里,我们都不敢面对这些。我们也要学会坚强。”
两名老人称,他们患上了抑郁症和创伤后应激障碍,“我们希望廖某某能被判死刑立即执行,这是我们唯一的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