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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东省深圳市审计局消息,受深圳市政府委托,市审计局近日向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作《深圳市2025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下称《报告》)。《报告》指出,部分科研仪器低效使用、闲置浪费。其中,有高校设备闲置最长1556天。

《报告》显示,深圳市审计局重点审计了2所中外合作办学高校和6家基础研究机构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及使用情况。审计揭示了开放共享制度不健全,部分仪器设备未及时共享、共享率低,以及仪器设备低效使用、闲置浪费等问题。这无疑向相关机构敲响了警钟。

按理说,高校采购仪器设备,说明教学与科研有需要。然而,审计发现一高校“10台设备到货后超过1年才投入使用”,可见采购很及时,但实际需求并不强烈。尤其是仪器设备“闲置时间最长达1556天”,这究竟是因为该设备与需求脱节,还是因为高校没有做好共享工作?

如果高校对该设备需求是刚性的、强烈的,不应该闲置1556天。从这个角度来说,该设备采购的必要性值得审视。同时,也说明没有让该设备实现开放共享。这不仅浪费了实际出资人的钱,也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必须以审计结果为导向进行彻底整改,以便向出资人等交代。

虽然不清楚相关高校购买仪器设备的钱具体从何而来,但既然写入上述《报告》,说明高校经费中有来自财政拨款。而财政经费主要来自纳税人的贡献。作为纳税人自然不愿看到自己贡献的税收,变成闲置资产落满灰尘。其他出资人和关注此事的公众也会心疼高校设备闲置。

特别要追问的是,当仪器设备闲置1556天,承担相关研究课题的教授学者,是否完成了自己的工作?本该参与相关学习、试验的学生,是否取得满意的学习效果?也就是说,抛开共享使用不谈,学校采购该设备是有教学和科研目的的,当设备长期闲置,相关目的是否落空了?

为促使高校仪器充分利用,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就明确规定,高等学校仪器设备要实行专管共用、资源共享。所谓共享,是指向社会单位开放。随后有关方面还发布《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且已构建覆盖全国的科研仪器共享网络。

然而,此次审计发现仪器设备闲置1556天,这说明高校将现有规定和共享网络置于脑后,对这种浪费科研资源、财政经费的行为,既要依法依规追究高校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如果监管到位,设备闲置浪费的可能性较小。凡失职失责的,都应被追责。

上述《报告》指出高校设备闲置问题,这是第一步。接下来,要督促相关高校限期整改,并对整改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同时,要汲取教训,避免类似问题重演,这既要对高校采购某些设备的必要性进行充分论证,避免“采而不用”,也要明确设备共享使用环节的具体责任。

当然,也要鼓励高校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举报仪器设备闲置浪费等问题,继续加强审计监督也有必要。审计建议,主管部门应督促相关机构、高校加强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对外共享管理,及时制定规章制度、发布信息……希望这些建议成为促进问题整改的“镜子”和“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