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郭玲报道)因故意谎报火警,1月5日,阿拉尔市居民贾某被依法行政拘留7日。
“119吗?在阿拉尔市15团一路口有一民房着火,里面有一名群众有生命危险,赶紧来!”2025年12月23日23时许,阿克苏地区消防救援支队“119”指挥中心接到一名男子报警,接警后,阿拉尔市南泥湾大道消防救援站立即出动3辆消防车、18名消防救援人员火速赶往现场。
消防员抵达报警人所说着火地点,立即对周边区域展开细致侦查,未发现任何警情,周边群众也表示未察觉任何异样。随后,带队指挥员与辖区公安机关联动核查,证实该火警系贾某故意谎报。公安机关依法对当事人展开调查,其对谎报火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2026年1月5日,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119火警电话是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热线’,每一次出警都肩负着紧急救援的使命。”阿拉尔市消防救援大队政治教导员刘俊康表示,谎报火警不仅无端浪费公共消防救援资源,更可能导致真正发生灾情时延误救援力量实施救助,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部门在此郑重提示:谎报火警是违法行为,将依法受到严肃处理。请广大市民共同爱护“生命热线”,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