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最狠“喷子”鲁迅,竟然是这个败家王爷的铁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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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个冷知识,大家可能不信。

那个在民国时期逮谁骂谁、眼光毒辣到能把人骨头看穿的鲁迅先生,竟然对一千多年前的一个“超级败家子”佩服得五体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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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谁啊?

就是那个把国库当自家提款机、一生除了盖楼开派对啥正事不干的滕王李元婴。

按理说,这种人在史书里就是典型的反面教材,活该被钉在耻辱柱上。

可鲁迅先生不但收藏他的画作拓片,还把它当宝贝一样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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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

因为这哥们活得太明白了。

在那个动不动就灭门、杀头如切菜的李唐皇室里,他用最荒唐的面具,保全了最珍贵的性命。

咱们把时间轴拉回贞观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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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婴这辈子拿到的剧本,说好听点叫“含着金汤匙”,说难听点就是“烫手山芋至尊版”。

他出生的时间点特别尴尬——玄武门之变后没几年。

那时候,太上皇李渊已经被儿子李世民软禁在深宫里养老了。

老头子心里苦啊,权没了,兵没了,剩下能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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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人呗。

李渊像是为了故意恶心李世民,开启了疯狂的“晚年报复性生育”模式,一口气生了二三十个皇子皇孙。

这操作简直绝了,就像是在对李世民说:你不是能干吗?

行,我给你多造点叔叔,光是每年的零花钱就能把户部尚书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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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婴,就是这批“产品”里的关门之作,李渊最小的老来子。

对于李世民来说,这个比自己孙子还小的亲弟弟,简直就是个活体尴尬。

杀了吧?

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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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门刚杀了哥哥弟弟,现在血迹还没干呢,要是再对这个还在穿开裆裤的幼弟下手,那这“千古一帝”的名声就彻底臭了。

既然不能杀,那就只能供着。

于是,一种极其诡异的“捧杀”开始了:李世民对这个弟弟几乎是无底线的纵容。

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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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

要玩?

陪!

闯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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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哥给你兜着!

在这种环境下,李元婴迅速长成了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纨绔子弟。

但他真的傻吗?

你要真以为生在帝王家的人有傻白甜,那你可就太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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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李元婴稍微大点,被封为滕王去山东滕州上班时,他干了一件让整个朝廷都炸锅的事——搞房地产。

这哥们对治理地方一点兴趣没有,唯一的爱好就是盖楼。

他在滕州征调民夫,那钱花得跟流水似的,硬是修起了第一座滕王阁。

这事儿在当时性质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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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怨声载道,弹劾的奏折像雪片一样飞向长安。

换做别的王爷,这时候估计早就吓得跪地求饶了。

可接班当皇帝的唐高宗李治(也就是李元婴的侄子),看着这位不仅辈分高、而且极度能折腾的皇叔,除了叹气贬官,竟然没下死手。

为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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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李治看懂了。

李元婴被贬到苏州,后来又转到南昌。

换别人早该夹起尾巴做人了吧?

哎,这位爷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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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南昌第一件事——接着盖楼!

这就是后来那个名震天下的赣江滕王阁。

光盖楼还不够,他还造了一艘极尽奢华的“青雀舸”,整天带着一帮歌姬舞女在江面上蹦迪。

那时候的人都骂他堕落,说他是大唐皇室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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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你细品品,这哪里是堕落,这分明是最高段位的“生存艺术”。

试想一下,如果你是皇帝,你怕什么样的王爷?

怕那些每天闻鸡起舞、爱民如子、在军中威望极高的王爷。

那才叫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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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李元婴这种,贪财、好色、沉迷搞基建、除了花钱啥也不会的废物叔叔,简直就是皇帝眼里的“吉祥物”。

这招在历史上叫“自污”。

既然才华是催命符,那我就用贪婪做保护色。

后来他被调到四川阆中,那个地方偏得鸟不拉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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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呢?

他照样乐呵呵地又修了一座滕王阁(这是第三座了)。

他在巴蜀一住就是五年,甚至连长安都不想回。

这看起来是对朝廷的大不敬,其实他在释放一个极其精准的信号:我就烂在温柔乡里了,你们长安城里的那些刀光剑影,千万别带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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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波操作,直接让他避开了武则天上位初期那场血腥的皇室大清洗。

他的哥哥们,有的被砍了,有的被废了,有的抑郁而终。

唯独这个看起来最没出息的小儿子,安安稳稳活到了五十三岁。

在那个平均寿命不到40岁的年代,这绝对属于高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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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你以为李元婴真的只是个草包,那就大错特错了。

在这层厚厚的“纨绔”伪装下,他的内心世界细腻得吓人。

当他不盖楼、不开派对的时候,他把所有的才情都给了一样东西——蝴蝶。

这事儿也挺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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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画坛流行画山水、画花鸟,那是主流审美。

但他偏不,他专攻画蝶。

传说在南昌的时候,每当春暖花开,这哥们就趴在草丛里盯着蝴蝶看。

古人画蝴蝶,多半要画点花花草草陪衬,因为蝴蝶这玩意儿动态太难捉摸,单画容易画死,像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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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李元婴不一样,他屏退众人,铺纸挥毫,笔下的蝴蝶竟然不用一朵花做背景。

全凭那翅膀的姿态、触角的弧度,就能让你感觉那蝴蝶下一秒就要飞出纸面。

这种技法后来被称为“滕派蝶画”,在民间流传了一千多年。

这也是为什么眼光挑剔的鲁迅先生,在看到滕派蝶画的拓片时,会忍不住惊叹这是当世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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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李元婴留给后世的一个彩蛋: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唯有彩蝶知我心。

历史有时候就是这么爱开玩笑。

李元婴在南昌修滕王阁的时候,大概率只是想搞个高端私人会所,方便自己请客吃饭。

他压根没想过要流芳百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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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那个叫王勃的天才少年路过,写下了“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这座楼才真正有了灵魂。

若是没有李元婴的“败家”修楼,王勃就算有天大的才华也没地儿施展;若是没有王勃的神来之笔,李元婴在史书里顶多就是个占着茅坑不拉屎的荒唐王爷。

这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居然在历史的转角处,完成了一次绝妙的互相成就。

如今回头看李元婴的一生,真的挺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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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历经李渊、李世民、李治,甚至武则天掌权初期。

在那个权力绞肉机里,聪明人死得最早,野心家死得最惨。

反倒是他,用“贪财好色”做铠甲,用“玩物丧志”做盾牌,把自己活成了一个笑话,却也活成了一个神话。

我们常说大智若愚,其实李元婴才是活得最通透的那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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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大唐的盛世荣光随风散去,那些争得头破血流的权谋都化作了尘土,反倒是他留下的那一座楼、那一纸蝶舞,穿越了千年时光。

他用一生告诉我们:有时候,退一步,不仅仅是海阔天空,更是为了能活得久一点,看得到最后的风景。

这哪里是败家子,这分明是把人生这盘棋,下到了大气层。

那年他才53岁,走的很安详,也没啥遗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