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发布执行悬赏的公告

为依法制裁、惩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集中发布一批执行悬赏公告,对下列法院被执行人公开悬赏相关线索。同时,本院再次规劝被执行人尽快前往涉案法院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相关法院将视情节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宣化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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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东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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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全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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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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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原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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