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回京的路上,被律师微信里的一条短视频惊到了。此前被广州中院无罪释放的企业家兰世立,在一次演讲中慷慨激昂,大意是说,此前找了十几个大牌律师,都劝他投降,他最后赶走了所有律师,自己坚持到最后,开庭完了审委会当场投票,法官宣判时,他很忐忑,但最后法槌敲响的时候,是“兰世立无罪”!短视频的标题是《千万不要相信律师》,底下网友的评论中,很多诋毁之词,说什么律师是“吃了原告吃被告”,律师是“讼棍”,说兰世立是英雄,云云。
说实话,我对兰世立这个人的印象,完全来自于那个无罪判决,与我曾代理的唐其文合同诈骗无罪判决一样,也是历时多年,也是从经济纠纷角度出罪,也都获得了国家赔偿。但所不同的是,唐其文一直对为其辩护的我及赵律师感恩戴德,逢人便赞律师,并跟我说是我给他了重生,而兰世立却一笔抹杀律师的作用,诋毁一个行业,大放厥词“千万不要相信律师”!不知感恩,信口开河,颠倒是非,还是一位知名企业家的基本素养么?
我看了兰世立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的报道《兰世立脱罪记》,兰世立的辩护人之一孙建章是最早代理此案,而且从第一次会见就跟他说了坚持无罪辩护。我也看了广州中院作出的兰世立的判决书,他的另一位律师陈毓也是做的无罪辩护,辩点抓得很准,合议庭是明确表示采纳辩护意见的。我不知道兰世立所说的重金聘请的十几个知名律师都劝他认罪的,都是谁?而且法律规定一个被告人只能有两名律师,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即使更换辩护人,最多也只有两次机会,这十几个律师都分别在什么程序代理的,他又怎么恰巧重金聘请到这些不想积极辩护的律师的?
兰世立在演讲中提到的情形,在中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完全不可能出现。熟悉刑事审判的人都知道,目前重大案件刑事辩护都是全覆盖的,不存在没有辩护人的情形,他说自己一个人上庭没有律师,既不符合规定,也不符合判决书载明的事实。审委会开会都是不公开的,既不会当场投票,也不可能给他旁听,他是怎么知道的?宣判都是需要经过合议之后择日宣判,不可能在开庭完当场宣判,哪有他说的那种戏剧化的效果?所以,我对他演讲内容的基本判断就是四个字:胡编乱造!
一个案件的无罪结果,往往是有多方面的原因,证据和事实是一方面,律师的努力是一方面,法院的公平公正也必不可少。但如此否定律师甚至仇视律师的,我很难理解。我迄今为止,收获的三十多个无罪判决,大部分被告人都还是有感恩心的,有的过去十年了还在逢年过节给我寄土特产。个别淡了联系的,可能确实生活窘迫,有心无力表达谢意,但也不至于恩将仇报。把无罪的结果完全归功于自身的努力,否定律师作用甚至大肆诋毁律师行业的,兰世立确实我是所见的第一人。
有人说,兰世立言语如此偏激,或许是以这种方式博出位,从短视频赛道获取流量,以便东山再起。若此种假设成立,那他以损害本应感激的群体的名义为自己谋利,至少是德不配位的。一位认识他十年以上曾采访他的媒体记者告诉我,说兰世立此人满嘴跑火车,大忽悠,就是个“骗子”。搁以前我或许认为该记者心存偏见,但现在我不得不重审审视这种现象,他以这样的言论吸引粉丝,是因为社会民众中确实有一大部分人认同“律师不可信”么?律师群体带给普通人的观感如此之差,究竟是怎么造成的?
律师在法律服务市场中,尤其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立足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常与办案机关对抗,是常有的事情。一些地方律师囿于执业环境,委曲求全,不敢积极辩护,也不鲜见,毕竟得罪了当地办案机关可能会在以后遭遇更多的阻力,是比较现实的问题。但所谓的“吃了原告吃被告”这种侮辱性的帽子,律师群体是断然不敢接受的,因为这不仅与利益冲突原则相悖,而且完全背离了基本执业操守,在整个行业内都是遭唾弃的。把个别的、极端的害群之马的行为污名化整个行业,并不公平。应该说,大部分律师都能奉公守法、尽心尽责,维护公义,否则也支撑不了法治的基本盘。律师群体之所以被无端攻击,有的是因为当事人个别的遭遇,以偏概全地扩展至群体,有的是因为司法不公的结果让律师背锅受过,还有的纯粹是因为攻击律师没有风险!
律师手上没有权力,不能对网络上这些涉嫌“寻衅滋事”的言论采取强制措施,也没有人会因为行业被污名化而去起诉具体的个人,所以攻击律师就成为某些人标榜自己言辞犀利的无风险举措。不信的话,让他们攻击一下警察群体试试?攻击一下军人群体试试?他们甚至都不敢指名道姓去攻击某个官员,因为真有危险。以前律师算是国家法律工作者,现在看起来是手无寸铁的“个体户”,并受制于各种婆婆的管制,而律师群体肉眼可见的高收入,又成为某些人眼红嫉妒的目标。兰世立作为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不会去攻击办案机关,也不敢去攻击造成冤案的体制,但攻击律师却是最安全但也是最有可能获取流量的方法。
兰世立作为商业大佬,曾经历跌宕起伏的刑事诉讼过程,从失去自由到无罪释放,对律师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应有比常人更清晰的认知。若不是其不信法律,不信律师,也不会在那么重大的商业工作中轻易掉坑;若没有律师精准地找到辩点,孜孜以求,他大概率会在狱中度过很多年——这也是目前此类案件辩护的痛点。劫后余生,就开始卸磨杀驴,过河拆桥,甚至误导广大网友“千万不要相信律师”,由此产生的极大负面效果,与其社会责任与影响力很不相称。虽然在律师同行的评论下,其已经自删视频,但如果其认知没有提高,依然持续这种罔顾事实,强词夺理的作风,那未来的刑事风险,或许已经在路上了。勿谓言之不预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