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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人民解放军第一次授衔时,军官按照军委下达的军队“九等21级”评定级别,不存在军队干部实行国家干部的“行政级别”制。

如今很多人都纷纷发表看法,对当年军队干部的级别提出自己的观点。特别是对授衔时代的军官属于多少多少级的问题,说了很多。大部分人都提到了军队干部的行政级别问题,像有些人提到有关少校的行政级别问题,说少校一般都是15级,有人反驳说,少校应该是13级,并振振有词地说,自己的家父当年就是少校,行政级别就是13级!

实际上,在讨论这个问题时,需要注意两点,一个是套改问题,一个是时间问题。

1955年,从国家层面到军队内部,开始取消供给制,实行行政级别制和军衔制。国家干部(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营企业等等)全面实行行政级别制,军队实行军衔制。国家和军队两大系统实行的两种工资制度(工资制和薪金制),各走各的道,互相不搭界。这一段时间,解放军军官按照军队职务级别领取薪金,只有转业离开部队才按照行政级别制领取工资。

到了1965年6月,解放军取消军衔制的同时,薪金制也随同取消,全部改为行政级别制。到这个时候,全国才真正形成统一的工资制度,即行政级别制。在取消军衔制的同时,军队干部实行了行政级别的“套改”。套改行政级别制后,军队干部才真正有了行政级别,从此按照行政级别领取工资了。

军队干部套改行政级别的时间是1965年,那一年干部们的职务、军衔和级别是衡量套改行政级别的尺度。经过综合考虑评价,军队干部部门最终确定每个人的行政级别。像前面提到的少校军官,究竟是15级,还是13级,在1965年套改行政级别时,是非常明确的:1955年的少校,原则上套改行政级别13级;1964年新晋升的少校,原则上套改行政级别15级。

同样是少校,怎么就产生两个行政级别之差呢?这里就涉及到一个时间问题。1955年的少校,到1964年,绝大部分都晋升了两级军衔成为上校,上校对应的是副师职以上的干部,所以一般都能够套改到13级。1961年的少校,到1964年,一般能够晋升到中校,中校对应的是团职以上干部,一般能够套改行政级别14级。1964年的少校,一般都是副团职,套改行政级别时,一般只能够套改到15级。

这就是晋升的时间不同,套改后的行政级别也不尽相同的原因。往回追溯,1964年的少校,1955年可能就是上尉或大尉;1961年的少校,1955年可能就是大尉。而1955年的少校,到1964年,基本都是上校,套改行政级别13级(少数能够到12级),是理所当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