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可别小瞧了娃哈哈的遗产争夺战,这场纷争的走向,跟咱们每个人都关系密切,它涉及到外籍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婚生子女的利益保障、企业控制权以及资本外流这四大问题。

按照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就算是外籍身份,也不影响他们的继承权。为啥要这么规定呢?

这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毕竟父母的过错,不该让子女来承担嘛。但实际上,这在一定程度上牺牲了婚生子女的利益。

你想,非婚生子女大多是婚后才出生的,那些所谓的“第三者”一般比原配更年轻漂亮。从现实情况看,这个时候“第三者”和非婚生子女对出轨者的影响力,往往比原配更大,就有可能出现遗嘱偏向非婚生子女的情况。

要是遗嘱把全部财产都给了非婚生子女,那婚生子女可就一分钱都分不到了。就算没有遗嘱,按照法律规定,对婚内生育的子女来说,也不太公平,毕竟婚内子女实际上承担的义务更多。

这次宗老的遗产争夺事件,给所有企业家都提了个醒,要是处理不好,很可能导致企业控制权旁落,甚至让企业走向破产。受计划生育政策影响,很多企业家的婚生子女就一个,而非婚生子女可能有好几个。

就拿宗老来说,婚生子女只有宗馥莉一个,而非婚生子女有三个。假设宗馥莉原本拥有企业百分之百的股权,对企业有绝对控制权,但按照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那这三个非婚生子女就能分到75%的股权,宗馥莉就只剩下25%的股权了。而且这三个非婚生子女是同一个母亲所生,感情肯定更好,很可能一致对外,这样企业的控制权就很容易落到他们手里。

非婚生子女掌控企业后,由于他们对企业可能没什么感情,大概率会把企业卖掉套现。要是他们从小在国内生活,国籍也没改变,那问题还不算太大。

可要是他们从小生活在国外,还是外国国籍,问题就严重了。他们卖掉企业后,肯定会把钱全部转移到国外。

咱国家到底有多少老板在国外有非婚生子女呢?

虽然没有具体数据,但估计数量不会少。一旦娃哈哈遗产争夺战中,宗馥莉失去了企业控制权,可能就会有大量外国籍的非婚生子女回国争夺遗产。这些财产都是合法所得,他们要是想转到国外,咱们也没理由阻拦。再加上我国没有遗产税,这就很可能导致大量资本外流。

这次娃哈哈遗产争夺战涉及的问题实在太复杂了,要是处理不好,大量资本流向国外,咱们国家经济复苏可就更难了。但法律法规又明摆在那儿,该怎么妥善处理,确实让人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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