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州大地遍“枫”景,中原沃土展新颜。河南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优化法庭布局,强化基层保障,指导各地人民法庭立足本土特色,办好辖区案件,指导人民调解,创新服务模式,健全解纷机制,推动人民法庭建设与司法服务能力双提升,架起了一座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共冷暖的“枫桥”,让法治的温暖与正义的阳光洒满千家万户。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微信公众号开设《豫法枫景——河南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掠影》专栏,以法庭“微视角”诠释法治“大情怀”,多维度展现河南法院人民法庭的为民新“枫”貌。
枫桥“金钥匙” 打开古镇“和谐门”
新安县铁门镇是洛阳文化名镇、工业强镇、人口大镇,闻名全国的千唐志斋博物馆坐落于此,中国500强企业万基控股集团扎根于此,辖区企业500余家,常驻及流动人口多,各类利益矛盾交织,群众司法需求点多面广。企业发展壮大与群众安居乐业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铁门法庭坚持以“维护一方稳定、守护一方平安”为己任,深耕新时代“枫桥经验”, 创造性发挥“营商环境巡回法庭”特色作用,用枫桥“金钥匙”开启基层善治和谐之门,书写着新时代司法为民新篇章。
8204万元货款的圆满结局:千里锦旗诉衷肠
2024年11月17日,铁门法庭收到来自千里之外天津某商贸公司送来的锦旗,“高效公正服务为民;廉洁执法正义长存”,短短十六字,字字千金。
2024年3月14日,该公司代理人毕某怒气冲冲地推开铁门法庭袁晓光庭长办公室的门。“袁法官,必须冻结被告账户!8000多万货款一拖再拖,我们孙总都被停职调查了,再不保全我们就去北京上访!”原来,原告是大型国企,与被告洛阳某商贸公司签订多份煤炭和煅后焦买卖合同,原告如约供货后,被告却因经营困难未按合同约定付款,长达一年六个月之久。经了解双方虽矛盾尖锐,但对欠款金额并无太大争议,为缓和双方矛盾,也是秉持“商人纠纷商会解”的理念,铁门法庭遂第一时间将该案委派给商会调解员赵旭红办理。然而,经过商会调解员近一个月的化解,双方虽就欠款数额及还款问题达成一致,但对付款期限及方式、数百万元利息支付、诉讼费承担及保全问题还有不小争议,调解一度陷入僵局。鉴于此,赵旭红及时求助法官,由法官和商会调解员共同参与化解。“企业经营最重诚信,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欠款数额巨大,原告也应给被告付款宽限期,如果保全乃至执行,有可能导致被告陷入绝境,到时候货款更难要了,你说呢?”“我们也不是想把被告逼死,我们确实有我们的难处,也同意分期支付,但就怕被告违约。”听到当事人这样说,法官趁热打铁,情、理、法多管齐下,经过数十次不懈努力,最终和解:原告放弃利息并给予宽限期,被告分期支付8204万元货款,还设置了灵活的违约责任。法庭同时着眼“立审执一体化”理念,全程跟进后续履行,当被告于2024年11月15日将最后一笔款项汇入原告账户后,法官终于松了一口气。
这起纠纷能妥善化解,得益于铁门法庭在优化营商环境上的创新举措。2022年,法庭加挂“营商环境巡回法庭”牌子,并于2023年制定《铁门法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于同年成立洛阳首家商会调解室,邀请八家商会及行业协会入驻,推行“法庭+商会” 联动联解,实现“专业+行业”双轮驱动,推动各类涉企矛盾高效、便捷、实质化解。2024年,受商会所邀,又将“枫桥e站”拓展至辖区商会及重点企业。近三年,涉企案件化解率近80%,2024年,11件标的额超千万元、总金额4.2亿元的涉企案件全部在诉前化解,为企业减少直接损失2100余万元,平均结案用时仅23.36天。
农民工“薪”事暖心解决:法院“托管发薪”创双赢
“不用来回跑,在手机上就拿到工资,法院的绿色通道和线上调解太方便了!”远在四川的农民工们拿到工资后激动不已。
2019年,某建设公司中标工程后分包给某设备检修公司,五名农民工在该项目工地工作,完工后各方均撤离,但劳务费却未完全结清。五名农民工决定起诉维权,但两个被告分别在山东、江苏,抱着试试的心态,他们将诉状递至务工地的铁门法庭。
收到材料后,法官助理刘晓考虑到该案原、被告分属三省,相距千里,且涉民生,在向庭长汇报后,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决定当即受理,并第一时间启动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利用智慧法庭成果,通过“枫桥e站”线上平台让双方足不出户就能解决纠纷。为了不打扰双方正常上班,调解员尽量利用当事人空闲时与双方沟通,在通过线上面谈和电话沟通30余次后,双方逐渐消除分歧,被告同意支付工资,但要求原告先撤诉;原告则坚持先拿到钱后撤诉,调解一时陷入僵局。面对新情况,为了打消双方疑虑,法庭提出了“托管发薪”方案,最终被告将235967.69元打入法院指定账户,双方确认无误后已由法院支付给五名原告,拖欠许久的工资终于“落袋”,实现案结事了。
人民法庭处于服务基层治理的最前沿,审理的每一起案件看似不起眼,但却关乎政治、民生。近年来,铁门法庭深入践行“如我在诉”理念,不断优化诉讼服务,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大力推行跨域立案、线上开庭、网上调解等,竭力降低每一起“民生小案”当事人的维权成本,以小案不小办的司法担当擦亮民生底色。
动物侵权难题破解:司法建议显威力
原告与被告系同村村民,原告步行经过被告家门前时,被一条大黄狗咬伤左手食指,原告诉称咬他的狗为被告所养,被告予以否认,原告到被告工作单位与其发生争执,该单位为了缓解矛盾暂停被告工作,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后引发本案诉讼。
铁门法庭收到该案后,第一时间与村委会及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取得联系,了解情况。“两家同住一个村,离得也近,为这事见面就吵,群众也是议论纷纷,影响很不好,我们调解多次但效果不佳,袁庭长,这次你可得好好给他们说和说和。”村干部对法官倒起了苦水。
袁晓光分别到原、被告家中实地了解情况,耐心听取双方意见。但在气头上的双方互不相让,原告家人一脸忧愁:“这个事发生快一年了,就如同一块石头压在我们心上,隔三差五吵架,让别人看笑话。”当找到被告时,被告却否认其狗咬人。“你看,原告直接看到了咬人的狗为你家所饲养,我们也经过走访,有群众看到是你家狗咬的人,且事发附近就你家养有大黄狗,未拴绳,直到今天我们来调解,狗绳依旧未拴,你说呢?”面对法官的分析,被告对其家狗咬人的事实,不再否认,提出向原告赔偿可以,但要求原告先赔偿大闹工作场所给其造成的损失,并向其赔礼道歉,调解再次陷入僵局。为了帮助双方妥善处理此事,法官、调解员、网格员以“和为贵”为突破口,一边向双方释明民法典中关于饲养动物对他人造成伤害的相关法条,一边帮助双方算起“经济账”和“乡情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各让一步,最终双方情绪逐渐缓和。被告称养狗未拴绳咬人确实不对,以后坚决改正,原告也对到被告工作场所吵闹表达歉意,该案以被告当场履行赔偿,原告撤诉结案。调解结束后,一看时间,已是深夜,夜空中一轮明月正照耀万家灯火,当看到小村庄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所有的工作都是有意义的。
矛盾虽然化解了,但法官针对农村地区动物侵权多发的问题,陷入深思,连夜提笔就大型犬只的管理、检疫、执法等问题向镇政府提出了司法建议。镇政府高度重视,召开综治会议,向各村社区下发整治要求,自此辖区再未发生狗咬人引发的诉讼。
自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以来,铁门法庭在辖区多个中心村设立“枫桥工作站”,在33个村、社区建立线上“枫桥e站”,打造基层矛盾化解平台。与辖区刘杨村互联互建,助力该村先后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国精神文明村”“无讼村”等荣誉称号。法庭近三年案件数量持续下降,2024年再降4.26%,无一起赴省、赴京信访案件。
一道“铁门”守护一方平安,一套“枫”法化解千结万难。铁门法庭深耕“枫桥经验”本土化实践,为创优辖区营商环境、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作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被评为“洛法榜样”、“全市成绩突出人民法庭”“全省法院先进集体”。
供稿:省法院民一庭、新安县法院铁门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