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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雷霈
7月14日,融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市民热线投诉,称融安县长安广场西路4家私人房屋门口的公共停车泊位被房主用锥筒私自占用,影响其他市民正常停车。接到投诉后,融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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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正在处置私占公共停车泊位行为。
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市民投诉问题属实,该路段4家私人房屋门口的停车泊位被锥筒“霸位”,存在违规占用公共资源行为。由于涉事房屋大门紧闭,多次敲门呼叫均无人应答,为尽快恢复停车泊位的公共使用功能,执法人员当场将占位锥筒清理移走,并对现场进行了拍照记录,使停车泊位恢复正常使用。
公共停车泊位是城市公共资源,属于全体市民共同所有,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私自占用、圈占。执法人员表示,此次处理的投诉问题反映出还有少数市民的城市公共资源保护意识不足,下一步,将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通过街头讲解、案例公示及向住户、商户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普及私占泊位的法律后果,引导市民自觉遵守规定,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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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处置后,公共停车泊位恢复正常使用。
在此,融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呼吁广大市民:请大家文明停车,勿用锥筒、杂物等私自占用公共停车泊位,共同维护公共停车秩序,让城市公共资源惠及更多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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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总编:滕以洪值班校对:董桂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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