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满18岁的大学生被自己亲爹给坑了,说要给儿子买房,却用儿子的签字去借钱,导致儿子被诉!介绍个案子,也讲讲怎么避坑民间借贷的一些套路。
媒体报道了福建的一起案件,小天5岁时父母离婚,他跟随父亲王强生活。2025年1月,小天突然收到法院传票,他和他父亲王强被人起诉了,在证据中有一张借条,借条上写明“因本人资金周转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币拾万元整”等内容,在借条左下角借款人处有王强的签名、身份证号和手印,小天的签名和身份证号则出现在担保人处。
开庭时,原告称与王强是朋友,并提供了王强出具的借条和自己转账10万元的证据。
王强没有出庭,小天主张自己对借条不知情,没给借款当担保人,甚至从来没见过原告,但借条上小天的签名和身份证号确实是他自己写的。
小天说2024年3月他刚满18周岁时,王强说要给他买房需要他签字,他就在一张空白纸的右下角签上名字和身份证号。过了一两周没消息,他也产生怀疑把这事微信告诉了母亲钟女士。钟女士电话联系王强,王强承认了让小天签字买房的事,钟女士对此进行了录音。小天向法院提供了他与钟女士的聊天记录和钟女士与王强的电话录音。这种情况,大家觉得小天会承担责任吗?应该承担责任吗?
本案法院判小天不承担担保责任,主要有几个原因:
一是从当庭陈述看,原告并没有直接和小天沟通过借款担保的事。
二是小天提供的聊天记录和录音,能证明他确实是被蒙骗签字的,不知道担保的事。
三是借上没有小天的手印,小天签名前的“担保人”字样也并非其本人书写,而是他人字迹。
综合以上情况法院判王强还钱,小天不承担责任。
实际上小天能免责是很侥幸的,和他是刚满18岁的大学生有关,这个理由在判决里没写,但实际对法官会有影响。这个身份会让法官认为他没有担保能力和还款能力。否则,一般案件自己一方亲属间的录音和聊天记录,很难对外成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因为容易串通造假。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原告也承认没见过担保人小天,这对原告是一个重大瑕疵。但如果原告称是王强带着小天一起签的字,小天说双方没见过,如果双方都没有证据证明见过或没见过,法官还能轻易采信小天的说法吗?
最后,从两个角度总结经验教训:
一是从小天的角度,应该知道不要在空白的纸上签字,也不要在带有空格内容的合同上签字,随便签字的人不是每次都有免责的运气的;
二是作为出借人,以前我也讲过要让借款人当场写借据并签字,不要用借款人带来的写好的借据,因为如果不是当场写的,怎么知道那个字是借款人写的?如果有担保人,也同样要与担保人见面核实身份后,让担保人当场签字。否则债务人随便找人签个字怎么确定就担保人签的呢?
本文作者:北京杨文战律师,第一届北京网络知名人士联谊会理事,微博十大影响力法律大V,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二十余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