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第六届刑事辩护高峰论坛

2025年6月21日,由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的“西北政法大学第六届刑事辩护高峰论坛”在北京隆重召开。本次论坛聚焦“刑事案件管辖问题”,现场近50位法学专家学者,以及数百位律师参与论道,共同就当下刑事案件管辖所面临的诸多问题和解决思路展开深入研讨。

本文为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刑辩中心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刑辩高研院副院长梁雅丽在论坛上的主题演讲,整理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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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雅丽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刑辩中心主任

西北政法大学刑辩高研院副院长

尊敬的老师们、同仁们:

管辖权的问题是范围很广的论题,因为时间关系,我想从案件,从实务出发,将风向的重点聚焦于公安侦查阶段的指定管辖与法院审理阶段的集体回避这两个重点话题。

一、公安侦查阶段的指定管辖

一说到刑事管辖的问题,最多的问题是关于侦查阶段立案的问题,指定管辖。目前,刑事案件立案无序扩张,事态还是比较严峻的,各位老师刚刚讲到了违规的异地执法,远洋捕捞,趋利性执法等问题,涉案对象,从民营企业现在逐渐扩张到普通公民,例如劳教授讲到的兰州警方大规模去传唤海棠作家,这个事件在网络上也引起热议。

2025年5月20日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令行禁止利用行政或者刑事的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禁止为经济利益的目的滥用职权实施异地执法,包括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对于监督跨省犯罪的侦查,防范趋利性执法这些专项行动,都从侧面反映了刑事管辖权无序扩张的严峻事态。

关于这一现象的成因,前面各位老师或多或少都讲到了,譬如指标问题,上级考核问题,当然,最关键的还是经济利益的问题,也就是关于罚没款返还的问题等,在此不再赘述。

那么,对于侦查阶段指定管辖无序扩张,作为律师该怎么办?关于刑事公安机关立案指定管辖,立法上应该是空白的,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都是依靠检察机关以及公安机关通过相关的解释,以及行政性规范文件来填补,最终导致的结果是形成了公安立案是自我授权,带有浓厚的部门利益色彩。在我们所涉及到的专项治理的案件里面,包括涉黑的案件里面都显现得非常明显。我们办理某省的案件,本身公安机关负有返还企业被查扣冻资金的义务,为了化债,通过上级公安厅要求指定管辖的方式对该企业的负责人涉黑,进行立案侦查,进而达到了彻底化债的结果。

再看公安机关关于指定管辖依据在哪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第22条规定,侦查指定管辖有三种情形,一是管辖不明确的;二是管辖有争议的;三是案件情况特殊的,显然都是比较模糊的规定。在这个案件里面,既不涉及案件管辖不明确,也不涉及到犯罪行为结果发生地的争议,仅仅是因为案件情况特殊为由,进行指定管辖。由此可见,公安机关指定管辖的兜底条款,导致解释空间过大,以至于立案侦查比较混乱。

一旦侦查机关自下向上请示,就会导致其自上而下的指定管辖;同理,检察院系统同样有自上而下的指定,到了法院审理阶段,仍然有指定管辖,这使得公安的立案侦查,指定管辖成为了随意管辖的一个通道。追根溯源,这种现象的核心问题是对于侦查机关的立案管辖未经审查。如果在侦查立案环节存在审前的审查预审制度,或者有独立于公安机关的外部机关进行审查,在这样的监督机制下,设立管辖权异议的救济程序,那么立案无序的现象或许能得到一定程度上的改变。所以,我们在此也呼吁进行立案监督,完善管辖立法,构建合理制度。

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后,律师可以在侦查阶段进行程序辩护,针对立案管辖提出异议。但是在实践中,因为没有相关的规定及程序性救济,律师往往只能通过向检察院申请监督,向人大申请监督等侧面方式进行辩护,最后往往收效甚少,很难得到权利救济。所以,进行立案监督,立法完善,以及配套制度的设置迫在眉睫。

二、法院审理阶段的集体回避

到了法院审理阶段,基于集体回避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作为律师能不能申请这个法院集体回避或者改变管辖?这是我们需要去探讨的内容。《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8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为案件涉及了本院的院长需要回避,或者其他原因不宜再行使管辖权的时候,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法院管辖。我们认为从立法上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法院集体回避,但是此条至少规定了办案单位与案件存在利害关系的时候,影响了案件公正审理的时候,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管辖。

除此之外,《刑事诉讼法》第239条也规定,发回重审的情形下,要另行组成合议庭。虽然没有改变管辖,但是至少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思路,在审理法院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情况下,我们是不是可以申请回避的方式来改变管辖?在以往的办案过程中,比如刑行交叉的案件、检察院自行侦查的案件里,我们尝试过,也取得过认可。所以我希望律师能够拓宽思路,对于管辖,尤其公安的立案管辖不要局限于法院审理阶段,在庭前会议阶段主张管辖的问题,应该向前延伸,多角度思考。程序辩护是捍卫公正不可或缺的一个武器,对于管辖的不当,纠正与挑战或许异常艰难,但是为了追求程序正义,也需要我们寸土必争。

以上是我的分享。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