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魏广宝 通讯员 王同玲/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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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稼都种上了吧?”“种上了,秧苗已经长出来了,感谢法院帮村民们保住了这一季的收成。”7月7日上午,唐河县毕店镇某村委干部和村民小组代表来到唐河县人民法院,向执行干警送上一面写有“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

事情要从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说起。此前,唐河县毕店镇某村民小组与文某因土地使用问题对簿公堂,法院最终判决文某在判决生效后 15 日内清除涉案土地上的林木、果树及杂草等附属物,将土地恢复至可耕种状态。然而判决生效后,文某始终拒不履行义务,眼看着春耕时节临近,村民们急在心里,无奈之下向唐河县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5月16日,唐河县法院受理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文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文某收到后仍未主动履行。执行干警认真研究案情后前往涉案土地进行现场勘查,发现被执行人文某在涉案土地上种植有桃树,常年无人管理致使杂草丛生。现场的村民们对能否赶在秋种之前清除桃树表达了担忧,急切的希望法院能够快速执行。

5月24日,在与被执行人文某电话沟通无果后,执行干警前往涉案土地周边及附近村庄张贴公告,要求文某在公告张贴之日起十日内主动清除地上附属物。公告期间及公告期满后,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短信的方式与被执行人文某进行沟通,耐心释法明理,希望其主动履行,但文某不为所动。与此同时,执行干警也邀请了县农业农村局的专家到现场对桃树进行评估,又与村委及村民小组沟通做好强制清除的准备工作。

6月24日,在县人大代表、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的见证下,唐河县法院组织十余名执行干警对涉案土地上的桃树进行强制拔除。经过一天的努力,涉案土地上的桃树全部拔除干净,犁地、旋耕同时进行。土地恢复至可耕种状态后,交付到村民小组手中。

【编审:赵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