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的雷霆执行,让我拿到了拖欠了十年的货款!”执行局里,申请人李某激动地说道。7月4日,象山区法院执行局拘传了一名欠款十年的被执行人,迫使其自动履行债务2万元。

住着别墅不还钱强制执行没商量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上世纪90年代,李某在桂林某市场经营着一间商铺,梁某系其同乡,一直从其商铺进货烟草产品,至1996年6月14日,梁某共欠李某货款85410元。李某找梁某多次索要货款,梁某都置之不理、拒不认账。无奈之下李某一纸诉状将梁某诉至象山区法院,要求法院判决梁某支付货款85410元。2014年5月,法院判决梁某须支付李某货款8541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梁某仍未履行给付义务,并始终拒绝承认所欠款项金额,李某便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象山区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梁某所在地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对梁某的财产开展调查后发现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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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律文书上‘沉睡’。”十年来,执行法官试图通过联系梁某,敦促其履行法定义务,但梁某始终保持“失联”,执行干警多次上门也都无功而返。然而,执行法官没有放弃执行该案件,并定期查询其名下财产和居住情况。案件的转折出现在2025年7月的一天,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线索称,发现梁某现居住在某别墅区内,得知这一消息的执行法官梁毅立即带队出动,赶至线索地点:象山区某高档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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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梁某就住这个别墅!人还没有出小区,欠着十年的货款,住高档别墅,太可恶了!”申请人李某一边说着,一边指向一栋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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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到达目的地后,迅速指挥对房屋外布置警力,很快便在别墅附近找到了梁某的踪迹。“我们是法院工作人员,李某与梁某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期间法院多次以电话、短信、传票等方式传唤,为什么置之不理?如何履行还款义务?”梁某故作镇定:“我说了,法院判错了,我没有欠他钱!”即使在判决书、查询信息等证据面前,梁某仍不断狡辩。按照既定预案,法官果断决定先将梁某带至法院,震慑其履行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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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象山区法院执行谈话室内,梁某的抵抗心理依然顽固,始终拒绝承认所欠款项,宣称法院无法拘留他。但在法官摆出的铁证面前,梁某面红耳赤地低下了头,再没有了原来的嚣张气焰,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并告知其拒不履行将面临拘留甚至拒执罪的法律后果,梁某对自己逃避执行的行为供认不讳,表示自己生意失败,目前资金紧张,愿意先支付2万元,其余款项一年半还清。经过法官从中调解,李某同意了梁某的还款方案。被执行人梁某当即向申请人李某扫码支付到位2万元,该案得以和解结案。

作者:梁毅 唐柳丽

编辑:唐柳丽

校对:戴嘉隆

初审:马贵君

审核:李思亲

图片来源:梁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