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 K1373 破窗事件:生命岂能被规则“囚禁”
文/叶雨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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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K1373 次列车破窗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与激烈讨论。中国网连发两篇评论,将砸窗者斥为“对公共安全底线的粗暴踩踏”,把闷热至晕厥的乘客定义为“情绪脱轨”的麻烦制造者,这一观点不仅与大众的认知背道而驰,更暴露出铁路系统在处理此类事件时高高在上、漠视生命的态度。
在 K1373 次列车上,由于列车停车约 3 小时,车内人员多导致空气不流通,空调突然罢工,车厢温度计数字疯狂跳涨,“像被塞进高压锅”,37℃高温下,车厢秒变桑拿房。穿短袖的乘客们集体上演“脱衣秀”,光膀子的大叔用矿泉水瓶往脸上泼水,穿纸尿裤的婴儿哭得声嘶力竭,有乘客瘫坐在地,后颈贴着座椅靠背反复摩擦降温,甚至怀孕 5 个月的准妈妈都出现头晕呕吐症状。在这样的情况下,黑衣小伙用安全锤砸碎车窗,为被困群体打开了一扇生命通道,这一行为被无数网友视为当代“司马光砸缸”的智慧壮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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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中国网的评论却完全站在了铁路系统的立场上,强调车门车窗是保障旅客安全的坚实防线,绝不容随意破坏,坚守车门是对全车人最负责任的选择。诚然,规则在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当规则与生命发生冲突时,我们究竟该如何抉择?
铁路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采取了一些措施,如打开 80 余个能够开窗通气的窗户、送来八宝粥和矿泉水、联系救护车做好应急准备等。但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只是杯水车薪,未能从根本上解决车厢内闷热的问题。当乘客在高温中煎熬了三个小时,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所谓的规则是否还能成为拒绝开窗通风的理由?
中国网将砸窗者视为破坏规则的“麻烦制造者”,却忽略了铁路作为服务者的本质责任。乘客购买车票,与铁路部门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铁路部门有义务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和舒适体验。在列车出现故障、乘客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铁路部门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而不是一味地强调规则,让乘客在高温中苦苦煎熬。
“真正的应急处置不应让乘客在高温中煎熬三个小时”,央视的这一直言切中了问题的要害。在 K1373 事件中,铁路部门显然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没有及时、有效地解决乘客的困境。当乘客提出开门透气的合理诉求时,铁路部门以车门离地面高度超 1.5 米、车外无照明等理由拒绝开门,却没有考虑到乘客在高温中可能面临的生命危险。这种将规则奉为不可撼动的神龛,漠视乘客生命安全的做法,无疑是对服务者本质责任的背离。
规则的解释权究竟在谁手里?在 K1373 事件中,铁路部门作为利益相关方,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自己制定规则,自己解释规则,这种做法显然有失公平。当乘客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应该有一个独立的仲裁机制和仲裁机关,来判断铁路部门的处置是否得当,而不是让铁路部门单方面的声明成为官方的声音。
生命与规则并非对立的关系,规则的制定是为了保障生命的安全和权益。当规则无法保障生命时,我们应该对规则进行反思和调整,而不是让生命为规则“买单”。在 K1373 事件中,铁路部门应该深刻反思自己的行为,树立正确的服务意识,以乘客的生命安全和权益为出发点,不断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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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我们也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关注此类事件,推动建立更加科学、合理、公正的规则和仲裁机制,让生命在规则的框架内得到充分的保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构建一个安全、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