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车脱线停运3小时,车厢断电、闷热,乘客衣服湿透,有人高喊“要闷死了”。

这时一位乘客砸窗通风,结果被警方带走,“批评教育”一番后才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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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我的态度:这种情况下砸窗,完全是紧急避险,合理合法!乘客不该担责,更不该被“教育”。

说实话,我是真不明白——凭什么批评?又批评了个啥?教育了个啥?

是教挺身砸窗者,下次闷死也别砸窗,还是教大家忍着高温练闭气?

如果今天我们不为这位挺身砸窗者发声,那么下一次,砸窗的人将不再出现。

因为他们被僵化的规则绊住了手,被冷漠的制度冻住了心。剩下的人,只能在密闭车厢里默默等待,直到最后一口气。

别开玩笑了,这要是在密闭车厢里出人命,怕是又要被问“为什么没人及时自救”。

看到这个新闻我是恼火的!与其教育乘客,不如教育下线路管理、列车应急预案、和你们自己的处置速度吧。

案情,K1373次列车因货运车误入正线侧撞机车,导致前台车脱线。列车停滞3小时,空调停摆,车厢内闷热缺氧,乘客衣服湿透,有人喊“要闷死了”。这名男子多次向乘务员反映无果,最终砸窗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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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网络上吵翻天:

有人说这是保命的紧急避险,值得点赞。

也有人说是破坏公物,应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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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说了,紧急避险要满足三个条件:
现实危险、措施必要、损害小于保护。
车厢里高温缺氧,乘客面临中暑、脱水、甚至窒息,现实危险,显然成立。
男子砸窗并非心血来潮,而是多次沟通无果后的无奈之举。一扇车窗的损坏,换来几十位乘客的安全及健康,法律认可这种“价值权衡”。所以措施必要、损害也远小于保护。
因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应由引发险情的一方承担。这里事故原因明确——金温铁路货运车操作失误,所以账单请先寄给他们。

停运了3小时,如何赔偿乘客

另外我好奇没有看到铁路公司对于晚点3个小时要赔偿乘客的报道。

只盯着被砸的那块玻璃。按照《民法典》,承运人必须按票面时间、班次运输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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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迟延运输、无法正常运输,承运人必须: 及时告知, 采取安置措施, 退票或改签, 旅客因此产生损失的,还要赔偿。

K1373这次事故,可不是天灾人祸——是金温铁路的货运列车误入正线,导致K1373脱线停运足足3小时。

这或与铁路运营管理上的疏漏有关。

再看乘客处境:车厢里断电、闷热、缺氧,乘客汗流浃背,3小时里铁路方除了发点矿泉水,安置措施有没有做到位,真令人怀疑。

赔偿呢?这种因管理失误造成的滞留,乘客是否有权要求经济补偿?别光生闷气——建议直接打12306客服,问个明白,看铁路方怎么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