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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乌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麻木中队在日常执法中,成功查处一起性质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涉事司机不仅醉酒驾驶,还无证驾驶未检验的轻型货车,且该司机曾于2019年因无证醉驾被处罚,此次属屡教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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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当天,依麻木交警中队在巴扎附近设卡开展交通安全检查。下午18时许,一辆轻型货车缓缓驶来,行驶轨迹异常,民警立即上前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当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员神情慌张,言辞闪烁,无法提供驾驶证和行驶证,且身上散发着浓烈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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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经检测酒精含量高达24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即将其带至县人民医院进行血检。通过系统查询,民警发现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所驾驶的轻型货车也已逾期未检验。进一步调查还发现,该驾驶员在2019年就因无证、醉驾机动车受到过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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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铁证,驾驶员玉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称抱着侥幸心理,以为不会被交警查到,没想到再次栽了跟头。目前,乌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已依法扣留涉事车辆,待血检结果后依法处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该驾驶员将面临刑事处罚,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同时还将因无证驾驶和驾驶未检验车辆面临罚款、行政拘留等严厉处罚。
乌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提醒广大驾驶员,交通安全关乎生命,一次违法可能就会酿成大祸,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对于屡教不改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全力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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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丨乌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编 辑丨宋 玲
审 核丨王 丹
签 发丨刘 双 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