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诞生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彼时其主要职能是保卫中共及其领导的革命力量与政权安全,维护根据地及解放区社会治安秩序。新中国成立后,历经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及新时代,公安机关始终是捍卫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安宁幸福的“刀把子”。
保卫职能是公安机关的核心基础职能。国家本质为阶级统治,无产阶级专政思想正是以此为基石发展而来,不同时期的理论探索者不断深化对国家学说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解,为后续发展奠定基础。在我国,历届党的领导集体持续丰富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提出一系列公安工作新要求。公安机关的阶级性突出表现为政治镇压职能,社会性则体现在刑事司法侦查、治安行政管理等多方面职能上。其基本职能由政治属性和组织属性共同决定,兼具镇压与保护、管理与服务等多重作用。保卫职能聚焦于保障党、革命力量及人民政权安全,现行宪法也明确公安机关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破坏活动的职责。
中共创建未组建专门的保卫组织,也未建立革命政权与公安机关。随着工农革命运动推进,保卫力量逐步增强。建党之初开展工农运动时,党设立纠察自卫力量,农民自卫军在农民运动中积极保护农会、维持治安。1927 年“四·一二”政变后,中共中央增设特务工作处,负责保卫中央领导和机关安全,完成多项重大活动安保任务。南昌起义前夕,成立政治保卫处,起义胜利后对南昌市公安局进行整编以维护社会治安。同年 11 月,筹建了中央特科,专注情报、保卫等工作,其工作方法、制度与纪律对后续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各类保卫机关职能随敌我斗争形势变化而演进,致力于建立并保卫革命政权、抗击侵略、推翻反动统治、维护社会治安。土地革命战争时期,肃反委员会和国家政治保卫局保卫党及工农力量与政权,打击反革命分子,虽肃反扩大化带来沉痛教训,但推动了侦查、审讯与审判、处理工作分开。抗日战争时期,锄奸保卫机关保卫抗日力量与政权,肃清汉奸特务。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人民公安机关挫败敌特破坏活动,各解放区调整公安保卫机构,加强保卫工作,最终实现公安保卫工作统一领导,有力保障人民革命力量及人民民主政权的安全。
新中国人民公安机关始终在中共绝对领导下开展保卫工作,其政治与组织属性及保卫职能核心未变,随时代发展有所调整。建国初期,公安机关镇压国内外敌人捣乱破坏,巩固政权,开展清查镇反运动,保障社会安定。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公安机关打击反革命及犯罪分子现行破坏,保卫建设,“枫桥经验”成为工作典范。“文革”初期受冲击后逐步恢复。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公安机关调整职能,强化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开展专项斗争。新时代,公安机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打敌对势力及各类犯罪,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
公安机关保卫职能演进遵循内在历史与政治逻辑。历史逻辑上,公安机关依据不同历史时期社会矛盾与任务变化,确定中心工作与任务,服从服务党和国家大局。政治逻辑上,将安全保卫工作置于首位,用先进理论武装头脑,依靠并服务人民。全面回顾其演进历程,有助于理解公安职能变化规律,更好发挥新时代保卫职能,公安机关须忠于职责使命,确保国家安全,坚持政治建警,听从党的指挥;依靠和服务人民,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突出从严治警,锻造公安铁军;自觉执行政策,严格遵守法制,提升执法水平与公信力,以更好履行使命,护航新时代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