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谣言扭曲事实真相,误导公众判断,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刚刚,连云港市多地公布了多起涉网络谣言典型案例,多人被查,而这些人制造网络谣言和不实信息的目的,要么为了博取流量、吸引眼球,要么因心生不满,无疑,后果都很严重。
灌云警方发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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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夫妻吵架把面馆老板杀害

2025年2月13日,陶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称“夫妻吵架把面馆老板杀害”。经调查,该视频系陶某为给其自媒体账号引流、吸粉,故意通过歪曲事实,造成不良影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陶某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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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衅:发盗窃视频喊话警方

2025年5月24日,任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使用拉车门盗窃视频,并配文向公安机关喊话。经调查,任某使用2024年已被处罚过的拉车门盗窃视频,与网络视频照片进行嫁接,意图吸粉引流,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讨论,造成不良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任某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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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某人涉嫌参与犯罪

2025年6月8日,于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配音称某人涉嫌参与犯罪。经调查,于某某为追求刺激,博人眼球,故意编造虚假事实,在网络上发布,造成不良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于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灌南法院发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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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使用侮辱性语言诋毁他人
刘某在张某(化名)工厂打工,因在生产中出现不合格产品,被张某要求依据工厂规章制度赔偿部分损失。刘某遂心生不满,多次在微信朋友圈、抖音等社交平台发布涉张某不实信息,使用侮辱性语言诋毁张某,造成一些负面不实信息在当地群众中传播蔓延。 张某发现后多次劝阻并报警处理,刘某仍拒不改正,继续散布不实信息,给张某及其家庭造成重大压力。张某遂提起诉讼,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

在“背对背”沟通中,刘某向法院讲述了被罚款心生不满的真实原因,张某也提出因不合格产品造成损失的情况。调解员组织“面对面”调解,针对刘某明确指出矛盾纠纷要通过正当法律途径化解,网络社交平台造谣骂人不可取,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针对张某也耐心指出要考虑工人实际情况合理分担损失。
最终,经过调解员多次释法明理和细致入微的思想工作,刘某认识到自己行为失当,张某也同意妥善处理损失事宜,双方达成和解,刘某向张某道歉,删除了微信朋友圈、抖音等社交平台发布的不实信息。
官方提醒
网络无边,法律有界。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保持文明理性,规范网上行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广大公民也要增强法律意识,在日常生活中尊重他人名誉。当自身名誉权受到侵害时,应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平安灌云、灌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