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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中小学“利用购买校服谋利”专项整治工作举报电话公布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集中整治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决策部署,根据兴化市中小学“利用购买校服谋利”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监督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告,欢迎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学校校服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对2022年以来校服采购过程中存在的招标不规范、质量监管不到位、资金管理混乱、廉洁风险大等问题及时向属地教育部门进行举报,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举报方式

兴化市校服采购问题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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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兴化教育

关于征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制售假劣肉制品等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以下违法线索。现公告如下:

PART.01

线索征集范围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

1

“三无”食品

生产经营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食品。

2

“山寨”侵权

仿冒知名品牌食品的名称、包装、商标,或冒用地理标志的产品。

3

过期食品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或使用过期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4

虚假宣传

对食品性能、功效进行夸大宣传,或标注虚假成分信息。

5

无证经营

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擅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制售假劣肉制品

1

原料违法

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以及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肉类原料。

2

掺杂掺假、虚假宣传

以低价肉冒充高价肉;以其他畜禽肉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或将鸡肉、鸭肉等调理肉制品宣称成牛肉、羊肉制品销售。

3

非法添加

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添加硼酸、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

4

黑窝点生产

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或小作坊登记证,擅自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活动。

5

虚假标注

篡改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或标注虚假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号。

PART.02

线索举报方式

对涉及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及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行为的线索,广大市民可通过电话(0523—83233315)、邮件(兴化市八里铺路1号)等渠道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PART.03

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举报时提供的相关违法违规线索要有明确的举报对象、时间、地点和违法违规事实等,同时要有实物、图片或音视频等必要的证据。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人要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诬陷他人。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信息实行严格保密。

PART.04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食品安全关乎民生福祉,社会共治需要你我参与!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9日

来源 | 兴化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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