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

网友咨询:

员工被行政拘留的,公司能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王宏律师解答:

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则用人单位可行使单方解除权,行政拘留不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定解除理由。如果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劳动者参加违法活动,被有关部门拘留的,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开除处分一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的,依照规章制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公司未制定规章制度,直接以员工行政拘留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会有败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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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宏律师补充: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予以记录,并由申请人签名或者捺指印。被处罚人在行政拘留执行期间,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的,拘留所应当立即将申请转交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王宏律师

内蒙古鹿城联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事多年税务工作,以最真诚的态度帮助众多当事人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