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四川省主要农作物第六批拟撤销审定(引种备案)品种意见的通知

各品种选育(引种)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一条、《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第四十四条和《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按照《四川省主要农作物品种撤销审定(引种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我省拟于近期开展第六批品种撤销审定(引种备案)工作。以下审定(引种备案)的品种属于撤销审定(引种备案)之相关情形(见附件),拟予撤销审定(引种备案)。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现征求各品种选育(引种)单位书面意见,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6月5日前将书面意见及相关佐证材料寄(送)至四川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逾期未反馈,视为同意撤销审定(引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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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来源|综合

编辑丨农财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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