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晋城一男子无视法律法规
酒后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十余次
并多次辱骂接警员
占用有限的公共资源
浪费警力,最终被拘
案 件 详 情
5月7日晚20时许,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南街派出所接110指令:群众苗某多次拨打110报警电话,通话过程中苗某疑似醉酒,言语混乱、答非所问。接警员正常询问其诉求时,苗某直接辱骂接警员,经多次提醒仍置若罔闻,不听劝阻,言语肮脏,态度恶劣,严重影响了110接警平台的正常工作秩序。
为确保“110”接警工作的正常秩序以及维护警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办案民警快速反应,将苗某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查,事发当日苗某醉酒后情绪失控,先后十余次拨打110报警电话,并在通话过程中恶意辱骂接警员。在确凿的事实与证据面前,苗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为自己酒后的“荒唐行为”深感懊悔。
目前,违法行为人苗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恶意拨打110 后果很严重!
01
拨打110虚报警情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后果: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02
拨打110骚扰、辱骂接警员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后果: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03
寻衅滋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后果: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以上情况,情节严重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
“110”是公共资源,恶意拨打“110”不但浪费警力资源,而且影响正常的接警秩序,甚至会阻碍真正有需要的群众得到及时的救助。恶意占用、骚扰110、报假警,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大家遵纪守法,勿将“报警”当儿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