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女曹娥碑》是王羲之小楷的代表作之一,传为王羲之在世时写的最后一帖小楷书作,书作内容是以东汉一孝女投江的故事文做为创作正文的。其结字扁平,用笔多不藏锋,带有明显的隶书笔意。这种隶书笔意的融入,使作品在规整中蕴含着灵动与自然的气息。
《孝女曹娥碑》原帖
故事讲的是,在东汉时期,浙江上 虞有一位名叫曹娥的孝女。她的父亲曹盱在迎潮神伍君的仪式中不幸落水身亡,尸体一直未能找到。
年仅十四岁的曹娥得知父亲的遭遇后,她悲痛欲绝,她沿着江边日夜哭寻父亲,找了许多天都没能找到,最终在五月二十二日投江自尽。五天之后,她的尸体与父亲的尸体一同浮出水面。
曹娥的这种孝行也感动了当地的百姓,最终也引起了 上虞县令度尚的重视,度尚就将 曹娥的事迹上报给了朝廷,朝廷 旌表 曹娥 为孝女。 度尚还为她迁墓建庙,并命邯郸淳撰写诔辞,刻石立碑,以彰孝烈。
对曹娥的这种行为我的观点是这样的,在东汉 “以孝治天下” 的背景中,她的孝行契合儒家伦理,成为官方宣扬孝道的典范,客观上强化了家庭伦理与社会秩序的联结,对于当时人可能是掌权者想通过“孝”来达到控制人心的一种行为。
但事实就是“愚孝”的一种,例如,古代曾有 “割股疗亲”“卧冰求鲤” 等违背科学的孝行,与曹娥故事共同构成对 “孝道” 的扭曲诠释。但是拿现在的观点去笑看古人,本身就不对。
该碑文还激发了诸多文人墨客的创作灵感,李白曾“笑读曹娥碑,沉吟黄绢语”,罗贯中、曹雪芹更是将曹娥碑的故事写入了自己的作品中。
王羲之在东晋升平二年来到曹娥庙,见此碑文,然后以小楷书写了此作,存于庙中。此作其章法自然,笔力劲健,结字跌宕有致,无求妍美之意,却具古朴天真之趣。其用笔精细,笔画更是挺拔有力,结字平正而富有变化,隶书笔意明显,使作品规整中透着灵动。
此作于所世之中也常受众书家临 摹学习,如董其昌曾以小楷书《孝女曹娥碑》,其拓片收刻于《御刻三希堂》石渠宝笈法帖中。对于王羲之此作小楷是否为真迹,也存在着诸多的争议。
明确的讲,王羲之于目前而言没有发现其任何真迹,现在讲的他的真迹是他的书法拓本真迹。现收藏于辽宁博物馆的绢本《孝女曹娥碑》墨迹,据日本书法鉴定家中田勇次郎考证,被认为是王羲之所书真迹,这个真迹是这个字体是王羲之所写。
也有观点认为此碑自明以来多摹刻于各汇帖中,题为王羲之作,历史上或认为此乃晋人书,但不一定是王羲之。尽管如此,王羲之的《孝女曹娥碑》依然被视为书法史上的经典之作,受到后世书法家们的推崇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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