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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围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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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咸宁·童心同行 ——“小小书画家”咸宁市第三届青少年书画作品展现场创作大赛市区(咸安区)名单.xlsx

赛事内容

▽赛事范围

咸宁市各县(市、区)普通中小学生(含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按照美术类小学A组(1-3年级)、B组(4-6年级)、中学组(含高中)和书法类小学A组(1-3年级)、B组(4-6年级)、中学组(含高中)报名参赛。

▽内容要求

通过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以家庭为单位,从城市发展、文明礼仪、文化传承、健康生活、绿色生态五个角度中任选一个角度进行主题书画创作。

▽创作形式

(一)美术类:包括绘画(画种不限,不含电脑绘画)、设计手绘、美术日记(画面加文字,每件作品不少于3幅画面)等。作品规格尺寸不超过60cm×40cm,美术日记每幅幅面可适当缩小。

(二)书法类:包括软笔、硬笔书法和篆刻。软笔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四尺横纵对裁或整张);硬笔书法作品尺寸不小于8开纸(40cm×30cm)。作品应体现作者的基本功,由作者自己题款。草、篆书应在作品背面附译文。

(三)所有作品不提倡临摹,禁止抄袭,无需装框或装裱。

(四)高中以下参赛学生鼓励并限一名家长(或亲属)陪同现场参与配合创作。

时间和地点

▽现场比赛时间

美术类:

小学美术A组(1-3年级):5月14日上午09:00-12:00

小学美术B组(4-6年级):5月14日下午14:30-17:30

中学美术组:5月15日下午14:30-17:30

书法类:

小学书法A组(1-3年级):5月15日上午09:30-11:30

小学书法B组(4-6年级):5月15日上午09:30-11:30

中学书法组:5月15日上午09:30-11:30

▽现场比赛地点

咸宁市博物馆一楼大厅

评选和展览

现场创作比赛结束,所有现场比赛作品按组别整理并进行登记后统一报送至咸宁市美术馆参加最终奖项评选。由赛事组委会组建评审专家团队进行终评,各组别拟评选获奖名额如下:

小学美术A组(1-3年级):一等奖 6名、二等奖 10名、三等奖 14名、优秀奖 40名;

小学美术B组(4-6年级):一等奖 6名、二等奖 10名、三等奖 14名、优秀奖 40名;

中学美术组:一等奖 10名、二等奖 14名、三等奖 20名、优秀奖 40名;

小学书法A组(1-3年级):一等奖 4名、二等奖 6名、三等奖 10名、优秀奖 40名;

小学书法B组(4-6年级):一等奖 4名、二等奖 6名、三等奖 10名、优秀奖 40名;

中学书法组:一等奖 6名、二等奖 10名、三等奖 14名、优秀奖40名;

注意事项

(一)现场比赛用纸(素描纸、宣纸、硬笔书法纸等)原则上由咸宁市美术馆统一提供,工具材料(笔、颜料、画架、画板等)由参赛者自带。

(二)本次比赛的最终获奖名单将在咸宁市教育局、咸宁市美术馆(画院)等微信公众平台统一公布。

(三)本次比赛不收取参评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参赛学生收取评审费、参赛费。

(四)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件,报送即视为同意主办方免费公益使用,主办方有权将作品用于活动宣传、出版、展示、媒体播放等用途。

(五)赛事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咸宁市美术馆,负责比赛及展览的组织、咨询解释。

来源:咸宁市美术馆

编辑:王苒宇

监制:向东宁

出品:新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