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宇根据《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徐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徐委农办[2021]11号)及各区市地方规定,汇总了常州市各区县(云龙区、鼓楼区、泉山区、铜山区、贾汪区、邳州市、新沂市、丰县、沛县、睢宁县)农村宅基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层高、翻建扩建等标准如下:
一、市级宅基地政策标准
宅基地面积:
城市郊区和人均耕地≤1/15公顷的县(区),每户≤135㎡;
人均耕地>1/15公顷的县(区),每户≤200㎡。
建筑面积与层高:
部分地区要求基底面积≤宅基地面积的70%;
大部分地区鼓励建设二层及以上住宅,原则上不超过三层;
檐口高度一般≤10米(部分区域更严)。
楼间距要求:
市级未明确具体数值,由地方制定细则,需符合村庄规划和风貌管控。
二、市级与省级标准的异同
相同点:
宅基地面积上限(135㎡/200㎡)与“一户一宅”原则一致;
鼓励多层住宅、限制层高等方向与省级政策衔接。
不同点:
徐州细化管理:明确基底占比、楼间距、翻建核减等操作细则;
地方特色:如新沂市限制檐口高度≤7.5米,睢宁县宅基地上限160㎡(严于省标)。
三、地方标准
1.云龙区
宅基地标准:严格遵循省级及市级标准(人均耕地≤1/15公顷的区,每户宅基地≤135平方米;人均耕地>1/15公顷的,≤200平方米)。
城市更新政策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覆盖范围:2025年改造莲花小区、莲北小区等9个老旧小区,涉及3402户、24.14万平方米。
改造内容:硬化路面、外立面翻新、雨污分流、增设路灯监控、消防设施及无障碍设施等。
《2025年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工作计划》云政发〔2025〕2号
2.徐州市鼓楼区
宅基地标准:与市级要求一致(宅基地面积上限135/200平方米),翻建扩建需经规划部门审批。
城市更新政策
居家适老化改造:
补贴对象:6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家庭(已享受过补贴的除外)。
补贴标准:普通老年人:自付50%,补贴上限3000元/户;经济困难老年人:全额补贴至3000元。
改造内容:适老化设施改造、智能监测设备、辅具配备等,优先选用省级推荐目录清单。
鼓楼区启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2024-10-15
3.泉山区
宅基地标准:按省、市通用规定执行,无特殊附加条款。
土地征收规划:
征收范围:拟征收桃园街道临黄社区部分土地。
徐泉拟征告〔2024〕5号2024年12月19日
4.贾汪区
宅基地标准:与市级一致,严格遵循“一户一宅”。
城市更新政策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
中心城区范围(老矿街道、大泉街道、潘安湖街道、茱萸山街道、徐州工业园区、青山泉镇等等):75元/平方米;
其他区域(紫庄镇、塔山镇、汴塘镇、江庄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大吴街道等):40元/平方米。
豁免范围:临时建筑、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免缴配套费。
《贾汪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2025年4月2日
5. 铜山区
宅基地≤200㎡,基底面积≤70%;
鼓励2层以上住宅,层数≤3层;
铜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2022
6. 邳州市
宅基地:人均耕地<1亩的镇≤135㎡,≥1亩的镇≤200㎡;鼓励2层以上住宅,层数≤3层;
建筑间距:正向≥6米,临路退距≥3米;
防火要求:耐火等级≥一、二级,厂房等建筑退距执行国家标准。
《邳州市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邳政规〔2025〕2号
7. 新沂市
宅基地≤200㎡,基底面积≤70%;
檐口高度≤7.5米,层数≤2层;
房屋底层标高需高出路基0.15-0.3米。
《新沂市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加强宅基地与房屋建设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新沂市农村居民点布局规划》2012-11-16
8. 丰县
宅基地≤200㎡,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
控制发展或撤并村庄不再新批宅基地。
《丰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有偿退出办法(试行)》2017
9. 沛县
宅基地≤200㎡,翻建需核减超面积;
檐口高度≤10米,层数≤3层;
建筑风貌需与历史、自然环境协调。
《沛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沛农宅改办(2021) 10号
《沛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 (试行)》(征求意见稿)2024年9月
10. 睢宁县
最严标准:宅基地≤160㎡(低于省标);
层数≤3层,檐口高度≤10米;层高超过2.2米的架空层按一层计算。
搬迁撤并类村庄禁止新建,仅允许危房原址翻建。
睢宁县《关于创新宅基地退出机制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实施意见》
《睢宁县乡村地区“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2025-01-23
四、翻建与扩建要求
翻建:
需按批准面积建设,超面积部分需核减(如沛县、铜山区);
危房翻建需符合村庄分类(如睢宁县限制搬迁撤并类村庄)。
扩建:
原则上禁止扩建,鼓励垂直发展(如铜山区、沛县);
特殊情况下需重新审批,且不得突破基底面积上限。
五、超面积情形及处罚标准
超面积处理:
未批先建:不予确权登记,限期拆除或整改;
超批准面积:翻建时强制核减,或按有偿使用政策缴费。
违规处罚:
依据《土地管理法》责令退还土地、拆除建筑;
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如邳州市明确禁止未批先建)。
六、其他补充
风貌管控:优先选用政府提供的标准图集,体现地方特色;
特殊政策:睢宁县推出宅基地退出优惠购房(≤120㎡补贴1200元/㎡);
申请流程:需经村级初审、镇级审核、区级批准(铜山区、沛县)。
七、数据来源
1.省级依据: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修正)
江苏省《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农经〔2020〕11号)
《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江苏省《关于印发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办厅字〔2022〕25号)
《关于加强村庄规划引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3〕259号
2.市级核心依据:
《关于加强市区城市私有住房规划控制的意见》徐政发 〔2006〕 71号
《徐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徐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徐委农办[2021]11号)
3.各区县宅基地标准:
详见正文引用依据
阿宇注:以上标准可能存在动态调整,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各地最新文件和实践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