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排查出我市7-9座小、微型载客汽车逾期未报废清单,予以公告并督促机动车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尽快办理注销报废业务。
特此公告。
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5年4月29日
逾期未报废(4671辆)
下述小、微型载客汽车
存在逾期未报废的情形
你上榜了吗?
获取完整名单
梧州公安交警提示
1
名下有报废车,将无法在“交管12123”办理驾驶人网络学习审验、学法减分等车驾管业务。
2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机动车未检验的,即达到报废标准,车辆所有人需办理车辆注销登记业务。
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车主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同时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等资料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必须提高重视!
及时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
版权声明:“广西梧州交警”所发表的文章,欢迎读者分享给好友和朋友圈。原创微信中的图文版权属于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和原作者所有。除特殊标注外,转载请注明来源出处。
禁止任何团体及个人以盈利为目的二次授权第三方平台使用,如有发现,广西梧州交警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审 核:李国民 孟远航
编 辑:杨梓翌
校 对:石桂晖
文 字:罗莉宁
素材来源: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看点在这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