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是一种以财物作注区分胜负从而接受或给予他人财物的一种畸形竞争游戏。赌博在我国属于违法行为,所有的赌博活动都不受法律的保护。

网友咨询:

借钱给他人拿去赌博,能否起诉要回?

郎曙霞律师解答: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赌博有违公序良俗,是法律明令禁止的。实践当中,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民间借贷的案件时有发生,借款用作赌资那基于赌债产生的借贷合同无效,这种借款关系也不受法律保护。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关系中发现存在涉赌因素时,应依职权从严审查借贷关系的合法性,以防当事人通过诉讼的方式将非法债权合法化,并将发现的涉嫌违法的线索移送有权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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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曙霞律师补充: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若出借行为与赌博违法行为的发生并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出借人对于赌博行为的发生无明显责任的,对其请求返还本金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郎曙霞律师

执业于北京德和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32年,担任法学教学工作,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专业,专心办理案件,擅长婚姻家庭、财富继承,建筑施工纠纷、行政诉讼,代理大量民商事纠纷,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