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交警执法视频在网络上掀起舆论风暴,画面中,上海街头一位执勤交警伸手拽停电动自行车,致使车主与路人双双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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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痛斥“暴力执法突破底线”,有人却力挺“”严格执法才能治乱象”。

我注意到,这场争议折射出的不仅是执法方式之争,更是超大城市治理中秩序与人情的深层碰撞。

从法律层面审视,上海市交管部门给出的解释确实存在依据,根据《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者确有责任对违法行驶的电动车采取必要措施。

但细究法条会发现,规范明确禁止在行车道强行拦截车辆,除非涉及严重暴力犯罪。

涉事电动车驾驶人虽有违法行为,终究不是亡命之徒,是否必须采取这种可能危及生命的强制手段?

我反复看了这个视频,交警伸手瞬间电动车已处于加速状态,这种“以肉身截停机械”的方式,既违反操作规范,更将执法者与当事人置于危险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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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深思的是,类似事件并非孤例。去年广西贺州交警使用警棍截停电动车致人受伤,最终涉事警员被停职。

这些案例暴露出基层执法在应对非机动车违法时,存在处置尺度拿捏不准、执法规范执行不严的共性问题。

有交警朋友私下坦言,面对每天数百辆横冲直撞的电动车,执法压力确实很大,但“严格执法绝不等于粗暴执法”这个底线必须守住。

所以说,虽然电动车乱象已成城市顽疾,但也要理解基层执法者的现实困境。数据显示,上海现有非机动车超过1500万辆,每年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占比超四成。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严格管理确有必要。

即便如此,执法者也应该知道,电动车群体中虽然有个别漠视交规的飙车人士,但更多的是为生计奔波的外卖骑手,以及接送孩子的普通市民。

对于这些“草根出行者”,执法更需要体现法治精神与人文关怀的平衡。

追求的道路安全,绝不能以制造新的安全隐患为代价。就像网友质疑的:“如果面对的是机动车,交警还会伸手拽方向盘吗?

目前,普陀交警已启动调查程序,这种及时回应值得肯定。建议调查结果公布时,既要厘清执法是否存在过错,也要公布涉事电动车的具体违法情节,用完整事实给公众交代。

若证实执法方式失当,应当依法追责;若存在驾驶人恶意冲卡,也要严肃处理。

要知道,今天无辜路人被连累摔倒,明天就有可能被误伤,甚至丧命。

对于这种远超犯罪行为的“暴力执法”,不应该护短,更不应该“护裆式”护短,那样只会让自己的短处更加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