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旅企业、广大游客朋友们:

为切实推进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打击导游服务不规范、强制消费、诱导购物等乱象,切实保障好游客合法权益,根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将投诉整治事项及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1.导游乱象。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伪造、涂改、冒用、租借导游证的行为,旅行社和导游存在的其他违法违规等问题。

2.强制消费。旅行社及导游在旅游过程中以各种方式诱导、强迫游客消费,包括但不限于违规设置销售“园中园”门票、捆绑销售景区联票、安排强制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行为。

3.旅行社资质。未申请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开展旅行社经营业务的行为,旅行社未购买责任险及缴存质保金的行为,责任险及缴存质保金到期未及时续保行为。

二、举报方式

1.投诉热线:0797-8541339(县文广旅局办公室)

0797-8536990(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2.电子邮箱:jxsywhj@163.com

3.举报信件地址:上犹县行政稍口小区F栋一楼举报箱或县文化广电旅游局三楼306室

三、处理与反馈

1.核查机制。接到举报后,我局将在3个工作日内启动调查,重大案件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

2.结果反馈。处理完结后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举报人反馈,典型案例将通过官方渠道公示。

3.处罚措施。查实违规行为后,依法对涉事企业或个人处以罚款、吊销执照、列入“黑名单”等处罚。

四、其他事项

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采取保密管理,未经允许不得对外泄露。禁止打击报复,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游客应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书面合同并保留票据、行程单等证据。遭遇侵权行为时,请冷静记录涉事人员、时间、地点及过程,及时固定证据。

鼓励社会各界共同监督,营造诚信、文明、健康的旅游环境。

上犹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