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双辽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涉及情侣关系的盗窃罪案件。被告人柴某因私自使用男友李某的手机,将其微信零钱中的13万余元转账至自己账户,并删除相关转账记录,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该案的审结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也为公众敲响了警钟,提醒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增强法律意识,妥善保管个人财物。
案件回顾:情侣关系中的信任危机
据了解,柴某与李某原为情侣关系,两人在交往期间关系密切。然而,柴某却利用李某的信任,趁其不备多次使用李某的手机进行操作。在未经李某同意的情况下,柴某通过李某的微信账户,将零钱中的资金转账至自己的微信账户中。为掩盖犯罪行为,柴某在每次转账后均删除了转账记录,导致李某在较长时间内未能察觉资金的异常变动。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李某在一次查看微信零钱明细时,意外发现多笔大额转账记录,且收款人均为柴某。面对李某的质问,柴某起初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承认转账事实,更不愿归还所转资金。在多次索要无果后,李某无奈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审判:犯罪事实清楚 被告人认罪认罚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迅速进行侦查,并依法将柴某传唤到案。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柴某最终承认了自己私自转账的犯罪事实。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至双辽市人民检察院。双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双辽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鉴于柴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且其家属已全部退还李某被盗钱款,并赔偿了李某的精神损失费,取得了李某的谅解。此外,柴某主动缴纳罚金,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综合以上情节,法院依法对柴某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维护法律尊严 警示公众
双辽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柴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法院在判决中指出,柴某的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也破坏了社会信任基础。虽然柴某最终认罪悔罪并积极退赔,但其行为已构成犯罪,必须依法惩处。
该案的审结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正义,也为公众敲响了警钟。法院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应增强法律意识,妥善保管个人财物,避免因信任危机而引发法律纠纷。同时,法院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营造和谐、法治的社会环境,让法律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法官心语:法律不容侵犯 信任需以诚相待
这起案件的审结再次表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案件也提醒我们,在人际交往中,信任固然重要,但更需以诚相待,切莫因一时贪念而触碰法律底线。希望通过此案,能够引起更多人的反思和警醒,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来源:双辽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