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花钱找工作无果,中介费退还难

西宁晚报记者 毓洛

近日,市民李女士致电晚报社区记者反映,去年她为了给女儿找工作给一家人力资源公司交了6万元的中介费,不仅工作没找到,还有2万元钱至今都没有退,希望通过晚报找到解决的办法。

事件回放

李女士说,她的女儿2023年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心仪的工作,去年5月她通过微信朋友介绍联系到了一家人力资源公司,对方称交一定费用后就可以给女儿安排金融企业的工作,于是双方签订了合同,并给工作人员个人账号转了6万元的费用,收到费用后对方称最快一周后就可以安排工作,结果到了一周又推下一周,过了3个月都没有等到安排工作的消息,于是她便找到人力资源公司和介绍人要求退款,但对方总是推脱,直到11月中旬才退了4万元,剩余的2万元至今都没有退还,在这期间她多次联系人力资源公司,但对方总是找各种借口不予退还,如今大半年过去了,不仅工作没找到,剩余的钱也要不回来,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双方说法

李女士认为,当初签订合同时就约定好如果最终没有安排工作会予以退款,但对方不按约定退还费用已经违约,不仅耽误了时间,还造成经济损失,实属欺诈行为,不仅要退还费用,还应该进行赔偿。

人力资源公司工作人员认为,安排工作中间存在很多因素,现在由于种种原因无法给其女儿安排工作,所以可以退款,因近期在外地催款,所以有些延迟,待款项到位后就可以退还,不存在违约。

律师说法

青海辉湟律师事务所陈律师认为:找工作花钱却未成功就业,涉及到的问题主要是判断所支付的费用是否基于合法、正当的服务。如果支付的费用是基于虚假承诺或欺诈行为,可能触犯我国刑事法律规定。在本纠纷中,若人力资源公司未能按照约定安排岗位,应当返还所收钱款,若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返还钱款,就属于侵犯合同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合同相对方不但可以调解或诉讼方式继续要求返还剩余钱款,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主张违约金,甚至可以要求人力资源公司以未返还的2万元为基数,承担资金占用使用费。

来源:西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