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12岁,未经父母同意,用自己的压岁钱买了一台价值3000元的手机,小李父母发现后,要求商家退货退款,商家应该怎么做?”

“这种情况交易已经完成,是不是可以不用退呢?”现场群众积极讨论着。

来自鸡西市司法局的普法志愿者为大家讲解道: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案例中的情况小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购买行为父母并不知情也不同意,所以商家应该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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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传真】鸡西市司法局开展“千场文明实践理论宣讲进基层”普法活动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鸡西市司法局注重分类施策,积极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2025年1月7日,市司法局普法志愿者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点)为依托,分别深入城子河区城西社区、鸡西公证处,开展了以“千场文明实践理论宣讲进基层”为主题的普法活动。

在城西社区,通过组织社区老人参与有奖答题的方式,宣传《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监护方面的法律知识;在鸡西公证处,普法志愿者为社区群众解读《民法典》中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婚姻家庭、物权等法律知识,并通过《鸡西市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法律小常识》答题形式了解群众学法情况,有效提升社区群众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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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活动,极大地调动了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得到了现场群众的积极响应。他们在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增强了法律意识。活动共发放普法手提袋、纸巾、毛巾、法治日历等宣传品90余份。

新闻来源:鸡西普法

编辑: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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