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安徽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销售不合标准车用柴油,绩溪县诚徽加油站被罚没合计10.387879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绩市监处罚﹝2024﹞2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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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加油站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0#车用柴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绩溪县知识产权局)决定对该加油站处罚款10.327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06.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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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实习生 秦婧)

来源:信用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