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为持续深化公安改革创新,高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度重视便民利企工作,及时制发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强化监督检查,深入组织全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公安交通管理8项便民利企改革措施,已取得明显成效。
全面贯彻落实改革新措施
推行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截至2024年12月20日,全省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工作共分3批部署完成上线推广应用,共计4524650名车主申领了电子行驶证,享受电子证照应用便利。
实行摩托车登记“一证通办”。共计77594名摩托车车主凭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办理了摩托车注册登记等业务,免予提交暂住地居住证明。
便利群众网上办理汽车注销手续。各地公安交管部门通过“交管12123”App累计向486244名报废机动车车主发放电子版机动车注销证明,更加便利群众网上申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推行快递上门服务便利群众办事。楚雄、大理、文山3个城市试点推行快递上门服务,便利群众办事,共办理21.84万笔。
优化驾驶证重新申领考试科目。2684名群众享受优化驾驶证重新申领考试科目带来的便利。
因地制宜推广城市路口慢行一体化设计。截至2024年12月,全省实行慢行交通一体化设计的城市路口数量为205余个、推行非机动车左转一次过街的城市路口数量为2324余个、实行慢行交通一体化设计及非机动车左转一次过街城市路口322个。
推行交管业务网上精准导办服务。全省“交管12123”App用户已达19033127名,依托“交管12123”App提供业务告知导办服务,实现群众“一次登录、全项提示,一件待办、全程引导”。
推广“交管12123”App单位用户版。全省已有35690个机关、企事业单位法人、安全管理员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通“交管12123”App单位用户版账号,减少了办事人员往返窗口办事负担,降低了办事成本。
推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为适应农村交通发展新形势,便利群众就近办理交管业务,全省公安交管部门推进交管业务延伸下放。在试点基础上,结合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进一步加大中型载客汽车登记业务权限下放力度,方便企业就近办理业务。2024年以来,县级交警大队共办理大中型载客汽车登记业务1679笔。
优化摩托车考试组织。目前,累计为边远地区农村群众提供摩托车驾驶证下乡考试服务1175852人次。
推行互联网预约摩托车驾驶证考试。目前,全省共办理摩托车考试互联网预约135047笔。
推行农村地区驾驶人体检便利化。推进完善农村地区机动车驾驶人体检服务,全省开通农村地区乡镇体检医疗机构939家,月均办理农村地区驾驶人体检3万余笔,进一步便利农村地区驾驶人就近办理驾驶证业务。
试点摩托车送考下乡理论考试系统。经过近一年的部省合作试点,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开发的“摩托车送考下乡理论考试系统”在玉溪完成试点落地应用。系统通过平板等移动设备实现考试,除人证核验和考试过程自动抓拍、打印成绩单等功能外,还搭载语音考试模块,优化完善了农村地区驾驶理论考试题库,突出对农村地区驾驶人道路通行规则意识和安全驾驶能力考核。目前,该系统已在通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交警二大队投入使用。
为简化优化机动车登记程序,更好促进汽车消费流通,我省试点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对出厂时已查验的车辆,办理注册登记时免予交验机动车,更加便利群众办理新车登记,共为3200辆私家车登记免予查验。
推行摩托车登记省内一证通办。对省内异地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转让登记、住所迁入、共同所有人变更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暂住地居住证明,共办理摩托车省内通办业务77594笔。
便利二手车交易和出口登记。会同商务等部门严格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等已出台政策,在具备条件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等场所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804个,确保落地见效,共办理二手车转移待销售业务42252笔、待出口业务1162笔。
持续推动网上办,提升交管“互联网+”服务水平。各地积极加强网办中心建设,不断优化公安交管业务互联网服务项目,推广窗口自助区设置和终端服务设备1418台,实现工本费等网上便捷支付,保证网上服务“应上尽上”;推广“12123语音平台”咨询和线上业务办理等应用,进一步提高网上服务水平。
2024年以来,全省共计办理各类互联网业务37230512笔,其中,驾驶证考试预约4836556笔、网上提交身体条件证明3683162笔、补换领牌证986925笔、选号350043笔、申领检验合格标志2533652笔,目前全省申领电子驾驶证达11184061人,占保有量的60%以上。
配合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
按照2024年云南省公安机关“高效办成一件事”有关任务要求,全省公安交管部门积极配合省直相关单位推动大件运输、企业破产信息核查、申请公租房等“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落实。
落实破产企业车辆信息核查事项。经报请公安部同意,组织各支队车辆管理所布置电子政务网络,编制“破产企业车辆信息核查业务操作流程”,目前已正常开展信息核查工作。
配合落实大件运输事项。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发工作方案,目前已完成数据转换交互小程序开发,待数据共享协议签订后,通过边界交换方式依申请将所需数据共享至省交通运输厅。
配合落实申请公租房事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联发工作方案,目前已完成数据转换交互小程序开发,待数据共享协议签订后,通过边界交换方式依申请将所需数据共享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推动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周密部署,强化组织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抽调人员组成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持续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全面起底摸排,畅通报废途径。为便利群众办理车辆报废注销登记,在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设立了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委托其协助办理本企业回收拆解机动车的注销登记。
便利新能源汽车登记服务,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全省16个州、市分别建立1条新能源车辆号牌制作生产线,便利新能源车辆落户上牌;开通新能源汽车登记绿色通道或专用窗口,增设查验场地,提供预约办、延时办服务,保障新能源汽车快速、便捷登记。
截至2024年12月19日,共配合省商务厅核查汽车报废更新57490辆次、置换更新198696辆次;配合省交通运输厅比对“国三”以下排放柴油货车汽车报废更新车辆数据2279辆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41639辆次。
本报记者 查小高 郭婷婷 朱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