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雨雾天气增多
部分电动车、摩托车骑行者
便违规加装雨篷
殊不知这样的行为
大大降低了出行安全系数!
主责!电动车非法加装雨篷,遮挡视线撞伤路人!
2024年12月25日,杨某某驾驶非法加装了遮阳雨篷的川LA***74号电动自行车,从乐山市沐川县竹海大酒店方向往体育中心方向行驶。19时36分许,当该车行驶至沐源路体育中心外路段时,与从左至右横过道路的行人杨某某、张某某发生碰撞,造成杨某某(行人)、张某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该起交通事故中,由于当事人杨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了遮阳雨篷,在事故发生时遮挡了杨某某的视线,导致杨某某观察路面情况不充分,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杨某某(行人)、张某某在有斑马线的路段,未通过斑马线横过道路,未仔细观察路面情况,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您或许觉得
电动车、摩托车违规加装雨篷
可以防晒遮雨、挡风御寒
看似好处多多
实则隐藏诸多危害
危害一:遮挡视线
加装雨篷后,骑行者的视线受到影响,遮挡视线,扩大了盲区,不利于观察路况,特别是雨雾天气,雨篷上的雨滴、雾气为骑行者视线蒙上一层模糊“滤镜”。
此外,骑行者驾车转弯时,不仅后视镜的视线会被遮挡,还遮挡了后方骑车人的视线,容易引发事故。
危害二:重心不稳易摆动和侧翻
电动车本身有自己的稳定结构,尤其是重心位置,装上雨篷改变了车辆原有的重心分布,在行驶过程中增加了阻力,容易导致重心不稳,不利于安全骑行,尤其是在大风大雨天气,或者身旁有大车通过时,容易发生摆动和侧翻,引起交通事故。
危害三:增加事故风险
电动车加装雨篷导致车体面积扩大,影响车辆的机动灵活性,在紧急制动或避让时,骑行者难以精准把控车辆,延长制动距离和反应时间,增加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且雨篷多数为金属结构,在狭窄的街道或人群密集处,一旦发生碰撞或者是侧歪,容易在事故中带来二次伤害,造成他人身体受伤,如划伤、擦伤等,增加交通事故的伤亡率。
在此,乐山公安交警提醒
广大电动车、摩托车骑行人员
一路无“篷”,一路戴“盔”
一路平安!
意外突发,往往在瞬间
为确保您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请牢记:
电动车、摩托车
严禁违规安装遮阳伞、雨篷
已安装的车主
请您务必自行拆除
消除安全隐患,安全文明出行!
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徐鼎镇
审 核 | 赵 亮
签 发 | 王东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