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博仕后家园的业主唐先生反映,2022年和2023年,他向物业提出,家楼下的商业店铺在休息日进行装修,并且楼下的电动车警报声也造成了噪音扰民现象,由于物业未解决问题,唐先生拒绝缴纳物业费。同时唐先生表示,物业公司对于所收取的公摊水电费,没有给出明确的解释,他要求物业提供公摊水电费的明细后再缴费,但物业没有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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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物业人员多次催促唐先生后,唐先生缴纳了水费以及物业费,但物业方却将这两笔费用退回。近日,物业以长时间欠缴公摊水电费为由,将唐先生家的水表拆下,停了水。

法律人士提醒,物业不能擅自停止业主的供水。在业主欠费的情况下,物业应当依据合同约定,通过书面沟通协商解决问题,若协商无果才可向人民法律提起诉讼。物业擅自停水不仅仅违反了合约,还可能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如果业主因此造成损失,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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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现场,物业主任称,针对电动车警报声问题,他们已贴出温馨提示,并且将警报过大的电动车搬离;关于噪音问题也已进行过处理,他们上门劝导过楼下商户,接下来将加强巡视;而对于拆下水表的事情,物业方表示歉意,将恢复供水,若今后业主对收费明细有疑问,他们也会尽力解答。

唐先生对物业的态度表示接受,并同意核对明细后缴纳公摊水电费。

《帮帮团》提醒

物业作为小区的管家,应该对于小区水电、物业费等收支情况做到公开透明,同时也要起到调解小区矛盾的职能,而不是激化矛盾,《帮帮团》希望物业能尽好服务业主的义务,让小区环境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