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邓州城市网
关于对邓州市瓶装液化石油气
“三黑”乱象实行有奖举报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多起燃气爆炸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损失,教训十分惨痛。邓州市燃气专班开展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瓶装液化石油气“黑气贩”“黑气瓶”“黑窝点”(以下简称“三黑”)等乱象仍屡禁不止,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形成“人人参与燃气安全”的社会共治良好环境,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燃气专班研究决定,对瓶装液化石油气“三黑”乱象实行有奖举报。
一、举报内容
举报人向市燃气专班举报邓州市域下列线索的:
(一)黑气贩
1.以个人名义批发或直接售卖瓶装液化石油气给燃气
2.未取得瓶装燃气送气工证书擅自配送瓶装液化石油气的:
3.采用“大瓶倒小瓶”等形式倒灌、分装瓶装液化石油气的;
4.超出燃气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经营区域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为的。
(二)黑气瓶
1.瓶身无标识、标识无法辨认或伪造标识;
2.瓶身无充装、配送等可追溯信息的二维码(条形码),或者扫描二维码(条形码)不能显示制造、检验、充装、配送等关键信息:
3.根据瓶身显示生产日期,至目前满4年、8年但无检验标识或超过12年的。
(三)黑窝点
1.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的;
2.在住宅、车库、地下室(偏房)以及其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场所,进行气瓶储存、倒灌、分装及销售的;
3.利用机动车辆倒灌、分装液化石油气的。
二、奖励标准
举报人举报内容经核查属实的,奖励1000元/次。
三、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1.0377-62096928,工作日接收举报信息;
2.15203836606、17657313331,全时段接收举报信息。
(二)其他方式:
1.到邓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科办公室举报或信函举报;
2.发送邮件到dzszjjrqb@126.com邮箱。
四、工作规则
(一)举报受理规则
对于举报事项,举报人要提供违法行为的详细地址、时间、相关图片证据等有价值线索材料。
(二)奖励规则
1.查获地点与线索地点一致的,才予以发放举报奖励;
2.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对象为第一时间举报人;
3.举报前,有关部门已经发现并作出处理的“黑气”违法行为,不予发放举报奖励;
4.打击“黑气”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管理职责范围内发现并举报的,不予发放举报奖励。(来源:邓州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