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季燕 记者 严君臣)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出具的借条一般是“白纸黑字”,那么,通过网络平台签订的电子借条,可以作为认定借贷合同成立的依据吗?1月7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关于电子借条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最终认定电子借条具有法律效力,并判决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还款的诉讼请求。
王某通过网络认识吴某并成为朋友。2021年4月,王某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吴某借款5万元,口头承诺半个月内归还;2021年6月,王某再次以家中亲人生病为由向吴某借款2万元,口头承诺七天内归还。由于当时双方关系较好,两次借款均没有签订书面的借款协议,仅有微信转账记录。
借款后,王某陆续向吴某偿还3万元,剩余4万元迟迟未还。2021年12月,在吴某的强烈要求下,王某通过某App的电子借条功能,向吴某出具了一份电子借条,明确了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违约责任等内容,双方均在该借条上进行了电子签名确认。
借款到期后,吴某多次催要未果,于是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偿还借款本息。
法院审理认为,当事人双方使用某App签署的电子借条,系通过人脸核实确认身份真实后在线签署的,借条上的签名为真实的电子签名,形成的电子借条能有效表现所载内容,可随时调取查用,并经区块链证据存证,可就其真实性予以核验。因此,可以认定该电子借条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视为书面合同。双方签署借条的整个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故该电子借条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吴某提供的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也佐证了双方的借款关系。
综上,法院对吴某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电子借条作为数字时代的新兴产物逐渐走入人们的视线。在出具电子借条时,只要能够确保合同内容的安全与不可篡改性,借条内容清晰、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有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相互印证时,电子借条与书面借条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